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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30 第12版:扫黑除恶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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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检察院对一涉恶案件提起公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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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聂学强通讯员闫可伟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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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源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聂学强通讯员闫可伟)近日,济源市检察院派检察官提前介入王某某等5人恶势力团伙犯罪案件,熟悉案情,引导侦查部门收集、固定证据,分析研究案情,并就审查过程中发现的法律适用等问题,及时和侦查机关沟通,从公诉角度提出证据体系构建意见,确保案件顺利诉讼。 案件移送该院审查起诉期间,办案人员加班加点工作,认真审查证据材料,奔赴省内5个羁押地讯问犯罪嫌疑人。针对证据不足的情况,办案人员细致引导公安机关调查取证,与公安人员一起进山查看案发现场,研讨案件,依法查明了王某某为追求经济利益、逞强耍横,纠集薛某某、赵某某等人,以暴力、威胁或其他手段,在当地实施3起寻衅滋事违法犯罪活动的犯罪事实。王某某等5人纠集在一起,在当地多次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严重扰乱了社会、经济秩序,在当地村民中造成了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应当依法认定为恶势力团伙。2018年8月17日,该院依法对该案提起公诉。 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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