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8-30
2018-08-30 第09版:平安南阳 大 |  中 |  小 

集中执行一天执结6起案件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郭琨通讯员刘夏莲文鹏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76
    本报邓州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郭琨通讯员刘夏莲文鹏)8月22日5时50分,在邓州市法院办公楼前,18辆警车警灯闪烁,84名执行干警已集合完毕。随着邓州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俊华一声令下,全体执行法官和法警们,兵分四路前往辖区部分“老赖”居住地开展集中执行行动。
被窝里堵“老赖”
    当日6时20分,执行干警来到邓州市张楼乡被执行人孙某家中,将孙某堵在了被窝里。随即,执行法官对孙某宣布司法拘留15日的强制措施。
    孙某与赵某签订合伙协议办养鸡场,并约定合作项目出现亏损由孙某全力承担。赵某于2016年7月给孙某转账5万元。2017年5月,双方经核算,孙某保证支付赵某6.6万元,但陆续还款1.2万元后再未还款,于是赵某将孙某诉至法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自愿达成协议,但孙某迟迟不履行还款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孙某规避执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
躲避执行依法强制搜查
    当日6时35分,在邓州市财富世家小区,执行干警与被执行人胡某联系,胡某避而不见。执行法官决定依法强制搜查,由开锁人员将其家门打开,进入胡某的复式住宅后,依法查扣其高档消费品高尔夫球杆10个、古筝一架。
    2016年,张某和胡某因需要资金,向赵某借款50万元,月利率1.5%,并出具借条一张。借款到期后,张某并没有按照约定归还全部借款。后赵某诉至法院,要求张某和胡某偿还借款本金31万元及利息。法院经调解,双方达成赔偿协议,但张某和胡某没有按时履行还款义务,于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张某、胡某二人长期规避执行。执行人员经多方查询,发现被执行人胡某名下有梅赛德斯奔驰轿车一辆,张某名下有宝马轿车一辆,另有城区独家院一座和财富世家房屋一套系两人共有,但上述财产均处于抵押、查封状态。
    截至当日11时,邓州市法院共拘传、拘留被执行人11人并进行现场训诫,执结案件6件,执行到位案款62万余元。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