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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30 第07版:税法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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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税务局转登记政策为中小企业发展注入活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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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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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转回小规模以后,就可按3%纳税了,还可以继续自开专票,真是减轻了我们不少负担。”河南省金纳商贸有限公司柘城县分公司法人代表曹平高兴地说。 据悉,国务院深化增值税改革政策实施后,提高并统一了小规模纳税人标准,允许已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在2018年5月1日至12月31日申请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该企业选择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从17%的税率改为按3%的征收率缴纳增值税,全年预计少缴纳增值税10余万元;另外,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后,企业的会计核算要求变简单,增值税纳税申报的期限也由月度改为季度,降低了办税成本。 为确保增值税改革政策顺利落地,商丘市税务局先后组织11场专题政策培训,采用微信工作群、大厅显示屏等形式向纳税人宣传政策并详细解读,印发政策“告知单”和“回执单”2000多份,选取22户已转登记的典型企业全程跟踪并开展政策效应分析。截至8月底,全市已顺利为500余户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办理了转登记手续。 (管雪影李雪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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