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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8-30
2018-08-30 第05版:清风中原 大 |  中 |  小 

公开承诺担当如铁两肩挑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王园园通讯员 庞敏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12
    “为认真落实省纪委关于‘纪检监察干部在以案促改工作中走在前、干在先,做好示范、当好榜样’的讲话精神……”栾川县安监局纪检组组长刘建强在一字一句地读着一份由栾川县纪委监察委向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发出的开展以案促改工作公开承诺书,要求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签订公开承诺,并在单位公示栏中进行长期公示,接受全县人民监督。
    今年以来,栾川县积极推进以案促改制度化常态化工作,注重精准分类和拓展延伸,在全县范围内下发开展以案促改工作通知书130余份,实现以案促改进机关、进企业、进村组、进学校“全覆盖”。
    签订公开承诺书,正是推进以案促改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以这种公开接受监督的方式,实现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管理和约束,要求其带头遵规守纪、忠诚履职、担当作为。
  “我单位的以案促改公开承诺书签订已拓展至全体党员干部,通过对典型违纪案例进行剖析,开展以案促改,堵塞制度漏洞,时刻敲响警钟,应该引起所有党员干部的高度重视。我们要求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逐字逐句细读和理解公开承诺内容,并牢记于心,付之于行。虽然我们签下的只是一个名字,但践行的是沉甸甸的诺言,说到我们就做到……”刘建强说。
  “我承诺严格恪守党纪国法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准则……”“我承诺绝不在国家发给的工资薪酬之外捞取任何非法非分之利……”“我承诺决不打着纪委的旗号耍个人的威风、搞特权、办私事……”“我承诺绝不允许家人亲属插手干预工作职责内的任何事项……”承诺声声在耳畔,担当如铁两肩挑。
  截至目前,全县40余个单位的180余名党员干部签订以案促改承诺书。
    公开承诺,这绝不只是签一个名的事儿,更多的是铁肩担道义,敢为人之先;接受监督,这绝不只是在公示栏里贴一贴的事儿,更多的是承载民之盼,回应民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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