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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29 第11版:法治广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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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交警严查路口散发小广告行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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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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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近日,洛阳交警开展集中行动,对在路口散发小广告者,没收宣传资料,依据《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依法处罚,同时,将通知辖区派出所把违法行为人带回,就其是否涉嫌其他违法行为进一步深挖。 洛阳市公安局副局长、交警支队支队长李亚凡召集公安相关各职能部门进行了专门研究部署,并就此项工作建立部门联动工作机制。截至24日,洛阳交警老城大队、金谷大队分别在定鼎路和唐宫路交叉口、王城大道和唐宫交叉口查处散发小广告行为6例。 洛阳交警各辖区执勤大队通过巡逻或接110、支队控制中心指令发现路口散发小广告等违法行为后,迅速对违法人员进行查纠,没收其宣传资料,并根据《洛阳市道路交通安全条例》的规定,依法予以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处罚。同时,向110电话反馈信息,由110指挥中心通知辖区派出所把违法行为人带回。 在路口散发小广告等行为严重危害了机动车的行车安全,给司机带来很多隐患;影响市容市貌,给环卫工人带来许多麻烦;顺手塞入车窗缝隙或者雨刷器下面的卡片很容易造成车辆故障,影响驾驶人正常驾车。洛阳交警将对路口散发小广告的行为进行常态化查处,延伸查处范围,加大查处力度。 (常向阳谢育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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