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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9 第05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面对司法拘留“新官”忙理“旧账”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徐瑞龙陈峰龙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20
    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徐瑞龙陈峰龙)近日,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某村委会主任以“新官不理旧账”为由拒绝履行,被陕州区法院强制执行。
    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三门峡市产业集聚区某村委会聘用法律工作者刘某某担任法律顾问。聘用期间,刘某某多次受该村委会委托,代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该村委会共欠刘某某法律服务费、代理费33000元。刘某某催要无果后,诉至陕州区法院。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达成了调解协议。
    调解协议生效后,该村委会未按约定履行义务,刘某某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向该村委会送达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法律文书后,新任村委会主任杜某某以“新官不理旧账”为由拒不履行,并拒绝报告财产。
    陕州区法院划拨了该村委会的部分款项,并决定将杜某某司法拘留。在陕州区法院开展的涉政府机构、公职人员集中执行活动中,执行干警将杜某某传唤至法院,告知其拒不履行的法律后果。杜某某看到法院动了真格,立即通知工作人员履行了义务,案件得以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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