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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8-29
2018-08-29 第02版:要 闻 大 |  中 |  小 

“找碴儿”检察官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 马国福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046
    今天上午9时许,我如约来到济源市检察院。办公楼左侧的“文明建设宣传栏”里,河南省“新时代青年先锋检察官”提名奖引起了我的注意。一张青春亮丽的照片下边清楚地写道:“刘志青,勇于担当,爱岗敬业……她从来都是任劳任怨,勇挑重担,敢于‘找碴儿’……”
    这不就是我要找的典型吗?我迫不及待地来到案管中心,只见4名清一色的女干警正有条不紊地忙碌着。身怀六甲、腆着大肚子的刘志青正在翻阅卷宗。这时,一名民警送来一摞卷宗。
    刘志青接过去后一页一页地仔细审查。这是一起未成年人盗窃案件,犯罪嫌疑人郭某的户籍信息显示其已成年,但讯问笔录显示其真实出生日期比户籍信息小了整整一年。刘志青大吃一惊,强调:“这可不中!必须调取其医院出生证明,查清郭某到底多大年龄!”
  “以户籍信息为准。你咋恁多事呢?”办案民警有点不耐烦。“不行!这个关系到犯罪嫌疑人是否是未成年人,对量刑有重要影响,必须搞清楚。”看这场景,我发现刘志青的确是名“找碴儿”的检察官。
    刘志青边解释边拿出相关法律规定给该民警看。片刻,该民警回答:“我回去补充。”
  “好,补充完证据后你再来办理……”刘志青微笑着说。
  “保障案件受理质量,认真履行案件受理职能,拒绝瑕疵案件是案管办的一项重要工作。志青在这方面做得很好。”该院案管办主任宋海云告诉我。
    为确保每一个案件在检察环节依法、依规、廉洁、高效办理,刘志青负责案件流程监控,主要就是“挑刺”“找碴儿”。司法体制改革实施以来,她针对疑难复杂、不规范的案件建立流程监控249件,对反映出的问题进行梳理归纳,每季度制发案件质量预警通报,充分发挥倒逼审视作用。
  “案件质量评查是案管办进行监督管理的一项重要工作,积极有效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对规范司法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院检察长朱孟侠说,“正是许许多多像刘志青一样敢‘找碴儿’的检察官,保障了司法办案的高质量。”
    据宋海云介绍,该院案管办于2014年8月份开始接待辩护人和诉讼代理人。电子卷宗阅卷只需刻录一张光盘,律师就可以将“全部卷宗”轻松带走,与以往相比,大大缩短了阅卷时间,降低了阅卷成本。
    刘志青与同事建立了“检公一笑”“检律谈”微信群,及时互通信息,提高了工作效率。我随手翻开“律师留言簿”,律师留言对干警们的工作予以充分肯定。鸾州律师事务所律师张光锋8月25日留言:“态度好,工作认真负责,为你点赞!”
    刘志青就是这样一名默默奋斗在基层检察院的90后女检察官。她多次被评为优秀公务员。向暖而生,逐梦而行。在奋斗的征程上,她用担当、用奉献,留下了无怨无悔的青春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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