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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8-27
2018-08-27 第15版:法院公告 大 |  中 |  小 

法院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5617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韩涛:本院已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应诉手续,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吕鲁涛、崔艳艳、史金云、吕松柏:本院受理上诉人邵衍华与你们以及被上诉人三门峡市融鑫担保投资公司、原审被告苏亚男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12民终92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告南秋阳:本院受理原告牛拴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告田克全、贾素桃:本院受理原告三门峡湖滨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告三门峡胜源农牧有限公司、于凯:本院受理原告张静诉被告三门峡胜源农牧有限公司,于凯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202民初22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告董生辉:本院受理原告侯丽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门峡市湖滨区人民法院公告郝建岭、刘正涛、三门峡亿鑫经济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三门峡金聚源金丝楠木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薛杰厚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民事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韩利强、李丹、徐建国、郭丽:本院受理的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判令被告韩利强、李丹、徐建国、郭丽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991674.68元、利息(含罚息)260435.01元,本息共计2252109.69元(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4月9日,以后依合同约定连续计算至本息全部清偿完毕为止);2.判令原告有权对被告韩利强、李丹、徐建国、郭丽名下位于河南省洛阳市洛龙区开元大道219号2-6幢1-111号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本案诉讼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四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2019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黄颖、洛阳中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判令被告黄颖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530066.81元、利息(含罚息)58617.57元,本息共计588684.38元(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4月9日,以后依合同约定连续计算至本息全部清偿完毕为止);2.判令被告洛阳中亚置业发展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原告有权对被告黄颖名下位于涧西区九都路西路7号C地块世纪华阳C区二期商业裙房(15-19幢楼部分)2层83,1层83号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4.本案诉讼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二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2019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宏艳、丁红玲:本院受理的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判令被告李宏艳、丁红玲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15433.48元、利息(含罚息)13458.71元,本息共计128892.19元(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4月9日,以后依合同约定连续计算至本息全部清偿完毕为止);2.判令原告有权对被告李宏艳名下位于洛阳市洛龙区牡丹大道148号0幢1-214号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3.本案诉讼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二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1时在本院2019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刘文海、洛阳旭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判令被告刘文海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406205.87元及利息(含罚息)(利息自2018年4月9日起依合同约定连续计算至本息全部清偿完毕为止);2.判令被告洛阳旭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原告有权对被告刘文海名下位于洛阳市瀍河区九都东路南侧君河湾一期6幢2-2603号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4.本案诉讼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二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2019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刘学阳、张红梅、刘承辉、洛阳市南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阳分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判令被告刘学阳、张红梅、刘承辉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05401.83元、利息(含罚息)10761.03元,本息共计216162.86元(利息暂计算至2018年4月9日,以后依合同约定连续计算至本息全部清偿完毕为止);2.判令被告洛阳市南华置业有限责任公司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保证责任;3.判令原告有权对被告刘学阳名下位于洛阳市涧西区武汉路南段缔景桃苑76幢3-1702号房产折价或者拍卖、变卖的价款优先受偿;4.本案诉讼费及其他实现债权的费用由四被告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4时在本院2019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张义海:本院受理上诉人朱爱平诉被上诉人李靓文、原审被告张义海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民终331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张君妍:本院受理原告李晓磊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2018年11月28日上午9时在本院2006公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汝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葛仁朝:本院受理原告李雪霞与你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6民初121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韩军、辛民、刘治安、刘士安、洛阳新华夏汽车连锁有限公司、洛阳新华瑞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本院受理马强诉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原审被告洛阳市信丰煤碳有限责任公司、马自伟、古建军与你六人金融借款合同管辖权异议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六人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民辖终406号民事裁定书。限你六人自本公告登载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裁定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韦岁荣(卫随荣):本院受理原告李松花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8民初29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戚政卫、白向智:本院受理杨重会诉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27民初12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送达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环境资源审判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君府商贸有限公司、洛阳建腾商贸有限公司、洛阳贤港商贸有限公司、徐建灿、林尾凤、张建林、王文新、徐金明: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依法判令被告洛阳君府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1322321.94元及计算至2018年4月19日的借款部分的利息、复息和罚息437930.34元;2.依法判令被告洛阳君府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自2018年4月20日起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复息和罚息(该利息、复息和罚息的数额按合同约定在履行时据实结算);3.依法判令被告洛阳建腾商贸有限公司、洛阳贤港商贸有限公司、徐建灿、林尾凤、张建林、王文新、徐金明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被告连带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1时在本院2018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伊川县恩全电器有限公司、伊川县八方电器有限公司、伊川县大鹏商贸有限公司、陶小社、周存香、陶粉玲、陶鹏飞、彭会强、康巧娟、翁俊哲、杜兴利、彭奕铭、罗培云、彭全会: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依法判令被告伊川县恩全电器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3150000元及计算至2018年3月26日的借款部分的利息、复息和罚息1812074.65元;2.依法判令被告伊川县恩全电器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自2018年3月27日起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复息和罚息(该利息、复息和罚息的数额按合同约定在履行时据实结算);3.依法判令被告伊川县八方电器有限公司、伊川县大鹏商贸有限公司、陶小社、周存香、陶粉玲、陶鹏飞、彭会强、康巧娟、翁俊哲、杜兴利、彭奕铭、罗培云、彭全会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被告连带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下午3时在本院2018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纵明珠、曲瑞锋、高云可、董丽丽、曲呼叫、曲黎明、高丽霞:本院受理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依法判令被告纵明珠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2530099.65元及计至2018年2月22日的借款部分的利息、复息和罚息470067.45元;2.依法判令被告纵明珠偿还原告自2018年2月23日起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复息和罚息(该利息、复息和罚息的数额按合同约定在履行时据实结算);3.依法判令原告有权对抵押物(被告董丽丽,曲呼叫,曲黎明,高丽霞名下的房屋所有权证为:洛房权证市字第00265536号、洛房权证市字第00364113号,洛房权证市字第00278298号,洛房权证市字第00319915号,洛房权证市字第00360759号的房产实现抵押权,并以拍卖、变卖抵押物所得价款优先清偿被告所欠原告上述债务;4.依法判令被告曲瑞锋,高云可,董丽丽,曲呼叫,曲黎明,高丽霞对上述第一、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5.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被告连带承担。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2018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伊川县大鹏商贸有限公司、伊川县八方电器有限公司、伊川县恩全电器有限公司、陶小社、周存香、陶粉玲、陶鹏飞、彭会强、康巧娟、翁俊哲、杜兴利、彭奕铭、罗培云、彭全会:本院受理的原告洛阳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诉求:1.依法判令被告伊川县大鹏商贸有限公司立即偿还原告借款本金951157.09元及计算至2018年3月26日的借款利息、复息和罚息363869.63元;2.依法判令被告伊川县大鹏商贸有限公司偿还原告自2018年3月27日起至借款实际还清之日止的利息、复息和罚息(该利息、复息和罚息的数额按合同约定在履行时据实结算);3.依法判令被告伊川县八方电器有限公司、伊川县恩全电器有限公司、陶小社、周存香、陶粉玲、陶鹏飞、彭会强、康巧娟、翁俊哲、杜兴利、彭奕铭、罗培云、彭全会对上述第一项、第二项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4.本案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均由被告连带承担。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2018审判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陈明乐:本院受理原告王帅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莲庄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靳双芹:本院受理原告张玲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8民初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一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洛阳鸿福管道安装有限公司、李兴辉:本院受理上诉人程树、洛阳鑫广工贸有限公司诉被上诉人洛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一审被告李霞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民终3079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息县人民法院公告黄利(身份证号:411528197808046814):本院受理原告息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诉你和黄成金融借款纠纷一案,已依法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528民初2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上诉,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息县人民法院公告宋斗芝(身份证号:411528196607010060):本院受理原告张玉丽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依法判决,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528民初22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提出上诉,上诉于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张蒙蒙:本院审理原告张亚楠与被告张蒙蒙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08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华军磊: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叶县支行诉被告华军磊借款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的有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常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赵胜战:本院受理原告张延红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306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来本院汝西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程琳、莫铠华:本院受理原告刘晓康诉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等,本公告自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周青坡、张俊:本院受理原告关云诉你俩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杨献明:本院受理原告郑明生诉你变更抚养关系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422民初605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711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武陟县人民法院公告郝振中:本院受理原告张国富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案号:(2018)豫0823民初1177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23民初1177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沁南中心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刘文渊、韩斯日古冷、北京紫名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张强与被执行人刘文渊、韩斯日古冷、北京紫名都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鹤壁分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611执292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履行裁判文书告知书、反规避执行告知书、责令履行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逾期则视为送达。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刘川靖:本院受理原告王长喜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及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九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李建华:本院受理原告王永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冀俊亮:本院受理原告王卫广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03民初2951号民事判决书。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秦军岗:本院受理李献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03民初2815号民事判决书,主要内容:被告秦军岗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李献云借款150000元并支付借款利息(利息以150000元为基数自2018年8月3日起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贷款利率计算至清偿完毕之日止)。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高干:本院受理原告李国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的主要诉请:被告向原告偿还欠款人民币190000元整。因你无法寻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严传国、沈正发:本院受理李妍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3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严传国:本院受理李妍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3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告王晓东:本院受理原告秦转超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23民初179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驳回原告秦转超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公告费540元,由原告秦转超负担”。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昭平湖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告李涣曜(410423198211149550):本院受理原告乔建成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23民初277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李涣曜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清偿原告乔建成欠款5万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300元,公告费600元,均由被告李涣曜负担。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王新洲:本院受理原告冀国清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高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王新洲:本院受理原告关文亮与你和冀国清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东高皇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裁判。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要利:本院受理原告康团利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363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汝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杨建旗:本院受理吕胜利诉你、卫素霞、薛静静为诉前财产保全和民间借贷案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82财保41号、(2018)豫0882民初2225号民事裁定书和听证传票,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立案庭领取民事裁定书和听证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上述裁定,可以自收到裁定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本院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因卫素霞不服(2018)豫0882财保41号民事裁定向本院申请复议,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家事审判庭进行听证,逾期将缺席听证。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朱乐合:本院受理原告李国旗诉你为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882民初1529号民事裁定书(原告撤诉)。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焦作市宇星锅炉有限责任公司、郑晓晓:本院受理原告沁阳市诚信担保有限公司诉你们以及李文明、郑欣欣、徐红源、郭姗姗、徐兰有、瞿秀莲、邱明媚为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请求:1.焦作市宇星锅炉有限责任公司立即支付原告代偿款375万元及利息;2.焦作市宇星锅炉有限责任公司、郑欣欣、徐红源、郭姗姗、徐兰有、瞿秀莲以抵押物拍卖、变卖价款清偿原告上述款项;3.被告郑晓晓、邱明媚、李文明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还款责任。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沁阳市人民法院公告郭存朝:本院受理原告陈二铁诉李小波、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应诉、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要求你与李小波偿还借款240000元及利息(按月息1.8分计算,从2016年7月7日起至还款之日止)。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博爱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博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25日16时至2018年9月26日16时(延时的除外)在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公开拍卖、变卖以下物品:被执行人河南卓诚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位于博爱县松林大道东侧、清义路南侧的土地使用权及钢结构厂房、办公楼等地上附着物(土地使用面积95199.93平方米,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13361平方米、三层办公楼、门岗、围墙等。详见评估报告)。联系人:王法官联系电话:17603917589备注:上述拍品若流拍,本院将依据相关法律规定进行第二次拍卖或变卖。了解该拍品的后续拍卖(变卖)时间及详情,请登录博爱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查看拍卖(变卖)公告。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杜书敏:本院受理上诉人襄阳市神农永康药业有限公司与被上诉人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及你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民终234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驳回上诉,维持原判。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胡高垒:本院受理上诉人马占途诉你与被上诉人胡凯闻,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牛朝文:本院受理上诉人李红杰诉你与被上诉人闫德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本公告见报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公告期满后第三日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四审判庭开庭审理。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刘文学:本院(2017)豫0611民初472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刘春晓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以下法律文书:本院(2018)豫0611执803号责令履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失信人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自公告送达期满后3日内,应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胡保山、张保叶:本院(2017)豫0611民初2979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申请执行人孙麦秀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法立案执行。本院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以下法律文书:本院(2018)豫0611执403号责令履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失信人决定书等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即视为送达。自公告送达期满后3日内,应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本院将依法强制执行。
              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在执行申请执行人杨振香与被执行人王青岩、龙洁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定于2018年9月30日拍卖被执行人王青岩、龙洁位于鹤壁市淇滨区黄山路西侧、长江路北侧菁华园小区1#商住楼1-2层东数第七户(房产证号:1201011020)的房产,具体竞买事项请登录鹤壁市淇滨区人民法院拍卖网。
                长垣县人民法院公告赵俊: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诚信祥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间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审判。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2018)豫04执104号
    我院将于2018年9月29日10时至2018年9月30日10时止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网址: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c4EW5h&user_id=2014980886,户名:平户名: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明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汝州轻工业园区工业用权(土地证号:汝国用(2008)第0001号)及工业用地使用权上所建办公楼、厂房、光伏板、机器、设备、林木及附属物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2018年9月24日10时至2018年9月25日17时止接受咨询和看样。(自行看样,可与河南明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联系)。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5日18时。详细情况请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和《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的要求和说明。咨询电话:0375-2862787,18337535111(康 法 官)。 监 督 电 话:0375-2862230,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4执104-3号
    本院将于2018年9月29日10时至2018年9月30日10时止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c4EW5h&user_id=2014980886,户名:平户名: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明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汝州轻工业园区工业用权(土地证号:汝国用(2008)第0001号)及工业用地使用权上所建办公楼(无证)、厂房、光伏板、机器、设备、林木及附属物等进行公开拍卖。报名截止日期为 2018年9月25日18时。详细情况请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和《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的要求和说明。拍卖过程中如有租赁被执行人河南明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的,根据法律规定在同等价位上可以行使优先权。但必须2018年9月20日18时前,将有关行使优先权的相关材科递交本院。否则,视为权利的放弃,本院将依法执行。特此公告。咨询电话:0375-2862787,18337535111(康法官)。监督电话:0375-2862230,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4执101-3号
    本院将于2018年9月3日10时至2018年9月4日10时止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c4EW5h&user_id=2014980886,户名:平户名: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明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汝州轻工业园区工业用地权(土地证号:汝国用(2008)第0001号)及工业用地使用权上所建96套住宅楼(无证)及所占工业用地权使用权1493.28平方米、地下停车场596.07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2日18时。详细情况请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和《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的要求和说明。拍卖过程中如有租赁被执行人河南明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的,根据法律规定在同等价位上可以行使优先权。但必须在2018年8月28日18时前,将有关行使优先权的相关材料递交本院。否则,视为权利的放弃,本院将依法执行,特此公告。 咨询电话:0375-2862787,18337535111(康法官)。监督电话:0375-2862230,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4执124-3号
    本院将于2018年9月6日10时至2018年9月7日10时止在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a213w.3064813.0.0.c4EW5h&user_id=2014980886,户名:平户名: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对河南明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汝州轻工业园区工业用地权上(土地证号:汝国用(2008)第0001号)西南角的192套房产(无证)、裙楼2处、两层、及含所占工业用地使用权(3133.47平方米)、附属物及地下停车场自北向南(1129.68平方米)进行公开拍卖。报名截止日期为2018年9月5日24时。详细情况请登录上述网站查看本院发布的《拍卖公告》、《拍卖须知》和《拍卖标的调查情况表》中的要求和说明。拍卖过程中如有租赁被执行人河南明鑫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所有的财产的,根据法律规定在同等价位上可以行使优先权。但必须在2018年9月20日18时前,将有关行使优先权的相关材料递交本院。否则,视为权利的放弃,本院将依法执行,特此公告。咨询电话:0375-2862787,18337535111(康法官)。监督电话:0375-2862230,联系地址:河南省平顶山市新城区长安大道与清风路交叉口平顶山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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