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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24 第16版:法院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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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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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4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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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民初14180号河南天健空调系统服务有限公司、刘作煌:本院受理原告郑州新润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天健空调系统服务有限公司、刘作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诉讼服务大厅电子屏当日显示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民初14176号河南天健人工环境有限公司、科宇智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张宁、崔延辉:本院受理原告郑州新润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天健人工环境有限公司、科宇智能环境技术服务有限公司、张宁、崔延辉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诉讼服务大厅电子屏当日显示的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3民初161号缪承财:本院受理原告黄乾诉你车辆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03民初16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李金萍、马洪方、沈博昊:本院受理原告姜兰芳诉你们及赵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监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朱宗英、杨益华:本院受理原告聂金梅与你们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风险义务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303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神舟飞天商贸有限公司、何红恩、卢平、何雪娟、郭朝阳:本院受理原告黄兆斌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91民初5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省思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李新民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91民初60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建忠:本院受理原告郑州市郑东新区凤霞烟酒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六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史东明、杜蕾、王富刚、郑州供销超市股份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91民初1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同时,因本案被告裴广云提起了上诉,现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何红恩:本院受理原告黄兆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91民初8952号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二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高营:本院受理的原告李古岭诉你及杨雅丽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捌零玖零时尚广场有限公司、杨献、陈传国:本院受理原告刘胜男诉你们及被告河南金博大新地标购物广场有限公司、第三人郑州宏燊商贸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0105民初30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郭捷、徐虹:本院受理原告李红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柳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王淑环、周浩、郑州诚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河南诚盛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文学诉被告王淑环、周浩、郑州诚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河南诚盛能源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40分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九都金源置业有限公司、李方:本院受理的原告张鹏超诉你及李贵东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徐金萍:本院受理的原告刘海玉诉被告徐金萍装饰装修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0日和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40分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盛煌实业公司发展有限公司、陈玉民、单建亚、河南省银投实业公司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张双风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民初59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楼北部212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最后一日遇节假日的顺延一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五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卢珂珂:本院受理的原告赵秋霞诉被告卢珂珂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8时40分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陈子玉:本院受理原告李海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05民初178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柴志伟:本院受理原告孙永芹诉你财产损害赔偿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柳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12民终2283号周帅:本院受理上诉人张振民与被上诉人周帅、孟佩花、张建坎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民权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我院定于2018年9月9日10时至2018年9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gaUAk8&userId=2021261174户名:民权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民权县无名路东、兴业路南350米的工业用途房地产,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竞买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人:杜法官,联系电话:17603708389。 民权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9月9日10时至2018年9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gaUAk8&userId=2021261174户名:民权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民权县庄周大道名仕花园二期12号楼2单元501室,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竞买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人:杜法官,联系电话:17603708389。 民权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9月9日10时至2018年9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gaUAk8&userId=2021261174户名:民权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民权县人民路东段南侧盛世名门1号楼3单元1302室,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竞买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人:杜法官,联系电话:17603708389。 民权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9月9日10时至2018年9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gaUAk8&userId=2021261174户名:民权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民权县盐务新苑1号楼在建工程,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竞买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人:杜法官,联系电话:17603708389。 民权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9月9日10时至2018年9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gaUAk8&userId=2021261174户名:民权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民权县谷丰广场11号楼自北向南第8号商铺、民权县谷丰广场11号楼自北向南第13号商铺、民权县谷丰广场12号楼第1、2号商铺、民权县谷丰广场14号附楼第5、6号商铺,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竞买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人:杜法官,联系电话:17603708389。 民权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民权县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9月9日10时至2018年9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商丘市民权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law_court.htm?spm=0.0.0.0.gaUAk8&userId=2021261174,户名:民权县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民权县秋水路东段六合锦园21号楼2单元501室,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竞买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联系人:杜法官,联系电话:17603708389。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韦伟伟、孙晓波: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二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程新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宁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张保民: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洛宁县支行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孟津县人民法院公告李胜利(410302196803071519):本院受理原告李京贤诉被告李胜利、洛阳豫德利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股权转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四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孟津县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建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王进卿、蔡秋芳:本院受理原告王敏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李景美:本院受理原告宗红霞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11民初310号民事判决书:一、被告李景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宗红霞偿还借款本金186000元;二、被告李景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宗红霞支付自2016年2月25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以186000元为基数,按年利率24%计算的利息;三、被告李景美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宗红霞支付律师费11000元。四、驳回原告宗红霞的其他诉讼请求。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李楼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肖茹:本院受理原告郭治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11民初114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李楼人民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刘红杰:本院受理原告程保存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保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孟花平:本院受理原告李少锋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8民初943号一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吉利区人民法院公告卜二影、王杰、王艳杰、王梦梦:本院于2018年8月20日受理贾伍申请执行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2018)豫0306民初365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们未在法定期限内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06执295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风险提示、裁定书、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你们应在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日内履行义务,逾期将强制执行。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韩红霞:本院受理原告张春阳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8民初1343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李红恩、张少军: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28民初1040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宁县人民法院公告张明礼、颜青伟、蒋玉涛:本院受理原告河南洛宁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28民初1041号一案的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白建波:本院受理原告新安县食品公司中心屠宰厂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311民初48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李村法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郭豪:本院受理原告魏新建诉被告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环境资源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洛阳市洛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赤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武俊卫:本院受理的原告王才有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请求:一、判令二被告支付原告货款人民币67200元;二、判令二被告承担本案诉讼费等费用。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须知、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行民二庭开庭,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18年09月13日10时至2018年09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南侧、湖滨路西侧三和里7号楼1单元1102号房产(预售证号:140117号)进行第二次重新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详见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14.VCTlyj,户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刘喜荣:本院受理原告乔现军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84民初239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18年09月27日10时至2018年09月2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南侧、湖滨路(现为滨湖路)西侧三和里7号楼1单元1703号房产(预售证号:140117号)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详见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14.VCTlyj,户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原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韩建海:本院受理原告和发亮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次日10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太平镇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原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缪晓锋:本院受理原告陈赵祥、陈辉诉你及被告湖北高企达建设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25民初2217号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及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原阳县人民法院桥北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原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25民初1798号王前帅:本院受理原告李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师寨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吴广显、高会峰: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集信用社诉被告翟洪垒、吴广显、高会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928民初2058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被告翟洪垒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偿还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小集信用社借款本金200000元及利息(从2015年4月23日至2016年4月23日按借款期限内利率月利率10.3‰计算,自2016年4月24日起至履行完毕之日止,按借款合同约定的逾期利息月利率15.45‰计算);二、被告吴广显、高会峰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如果当事人未按本判决指定的期间履行给付金钱义务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五十三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由被告翟洪垒承担。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前县人民法院公告李吉星:本院受理原告台前县鲁西康华面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前县人民法院公告李来勇:本院受理的原告王兆勇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927民初181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至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台前县人民法院公告满慎希、马海霞:本院受理原告刘合建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台前县人民法院公告满慎希、马海霞:本院受理原告刘合建诉你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无法直接送达,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晁卫东:本院受理的原告张海高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902民初35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公告张智慧:本院受理原告刘玉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902民初100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董宗胜、王俊彩、赵俊喜: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诉被告董宗胜、王俊彩、赵俊喜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裴彩霞: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诉被告王金成、高翠荣、裴彩霞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武红星、王开军、王红伟: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诉被告武红星、王开军、王红伟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1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谢俊娜、卓志帅、边香民: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城关信用社诉被告谢俊娜、卓志帅、边香民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开庭。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孙运京、白树林: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子岸信用社诉被告孙运京、白树林、王彦虎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主张要求被告孙运京、白树林、王彦虎偿还借款本金200000元,利息20032元(计算至起诉之日,以后利息另计)。自本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牛永涛、牛永波、刘俊峰: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五星信用社诉被告牛永涛、牛永波、刘俊峰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928民初46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袁鸿豪、潘少志: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社子岸信用社诉被告袁鸿豪、潘少志、程慧平、庞艳芳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二人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原告起诉主张要求被告袁鸿豪、潘少志、程慧平、庞艳芳偿还借款本金160000元,利息88120.01元(计算至起诉之日,以后利息另计),自本公告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五号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濮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常九月:本院受理原告濮阳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鲁河信用社诉被告常九月、程新文、朱卫华、吴希全、邓志飞、赵军、马德森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案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号审判庭依法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清丰县人民法院公告高照争:本院受理原告霍利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922民初1561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古城法庭领取,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清丰县人民法院公告李国利:本院受理原告任国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922民初85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濮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告崔明浩(410423198810289539):本院受理原告张帅诉你和杨艳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于2018年6月11日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423民初323号民事判决书。因原告张帅不服判决,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上诉请求为:1.请求上诉法院改判被上诉人杨艳科对该笔债务承担还款责任;2.本案上诉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鲁山县人民法院公告刘建伟(410423197105200071):本院受理原告张建中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23民初2894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被告刘建伟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一次性清偿原告张建中欠款75000元及利息。案件受理费1676元,公告费600元,均由被告刘建伟负担。限你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郑市人民法院招标公告 本院在执行郑州新泰臻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执行河南春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排除妨碍纠纷一案中,因案件需要,需强制拆除被执行人河南春基路桥工程有限公司位于新郑市龙湖镇双湖大道南侧、翠竹路东侧的钢结构车间、塔吊、简易板房及其他地面附属物,需由有安装、拆除专业资质的单位进行拆除。该公告刊登之日起三日内望有资质的单位予以投标。相关事宜请与新郑市人民法院执行局联系。联系人:李刚,联系电话:0371-56182209、17803832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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