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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24 第12版:扫黑除恶进行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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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枉不纵彰显检察担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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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
记者王海锋通讯员李丰翠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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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南阳讯(河南法制报 记者王海锋通讯员李丰翠)8月20日,胡某等19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寻衅滋事、强迫交易、故意伤害等罪一案移送镇平县检察院审查起诉。 镇平县检察院高度重视该案办理工作,检察长担任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组长,负责侦监、公诉工作的分管检察长担任副组长,亲自研究案情,带领破解难题。 针对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难度大、专业性要求高的特点,镇平县检察院在侦监、公诉部门选拔6名优秀业务骨干,组建扫黑除恶专案组,挑选最精干力量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 据了解,为了让黑恶势力早日受到严惩,专案组成员在该案移送审查起诉前,就已提前介入侦查,掌握立案、强制措施适用、侦查进展情况,引导收集、固定、完善证据,对侦查方向、证据体系建立提出针对性建议,为案件在检察环节快速办理打下了坚实基础。 1.8米高的铁皮柜内,密密麻麻地摆放着该案30余册卷宗材料和近100张讯问犯罪嫌疑人同步同音录像光盘,记录着胡某等人涉嫌7项罪名、作案几十起的犯罪事实。面对大量的证据、复杂的案情,专案组成员要在法律规定期限内依法全面查清该案犯罪事实,且使指控犯罪的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 专案组成员、员额检察官房崇介绍:“对案件做到不枉不纵,证据是核心。”专案组充分发挥诉前主导、审前过滤作用,把案件质量作为生命线,严把证据关,让证据说话,还原案件事实。为更有力地指控犯罪,专案组针对涉案价值情况,及时通知公安机关提供价值鉴定,补充相关证据,使关键证据得到固定补强。 目前,该案正在审查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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