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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24 第11版:平安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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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卖唯一房产执结借贷纠纷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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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通讯员王泓毓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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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新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通讯员王泓毓)近日,获嘉县法院通过评估拍卖被执行人的唯一房产,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被执行人王某、陈某玲为夫妻,两人于2010年先后向申请人陈某借款12.5万元。此后,陈某多次索要欠款,王某、陈某玲都以各种理由推诿。陈某向获嘉县法院起诉,法院审理后判决王某、陈某玲偿还陈某12.5万元。判决生效后,王某、陈某玲仍不履行判决义务,陈某遂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王某、陈某玲称两人名下除了一套房产外,并无其他财产。根据相关司法解释,“唯一房产”不是“老赖”逃避执行的理由。执行法官调查后,依法启动了评估拍卖程序。随着被执行人的住房被拍卖,该案得以顺利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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