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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8-20
2018-08-20 第12版:法院公告 大 |  中 |  小 

法院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4222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执852号刘国军、张加良、韩晓林、周国良、郑州海洋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田秀娥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豫0105民初10524号民事判决书已发生法律效力。你们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权利人田秀娥于2018年1月12日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执852号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于本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被执行人刘国军名下位于平顶山市鲁山县下汤镇老街村莲园小区(怡春园)房产一套,予以清偿债务。你们应当于本公告期满后10日内到本院办理评估机构选定、评估报告送达及拍卖等执行程序相关事宜,逾期不办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由此产生的费用及损失,均由你们承担。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
    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9月1日10时起至2018年9月2日10止(延时的除外)在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河南省加华投资有限公司持有的河南省中小企业担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626万股股权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请见网址:http://sf.taobao.com/0371/13(部分页面上法院简称为“开发区”)。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六合置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崔和平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民初419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楼北部212领取该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最后一日遇节假日的顺延一日),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五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并于上诉之日起七日内向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缴纳上诉费,并将缴费凭证交本院查验,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石麦吨、张平果:本院受理原告刘爱英、张晓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两案,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案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柳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张玉明、尹保平:本院受理的原告范秋菊诉你民间借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本院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柳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高一飞:本院受理的原告陈梓良诉你所有权确认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四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嘉隆房地产(河南)有限公司、郭锦波: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泰宏房地产有限公司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05民初13382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钱静:本院受理原告杨志孝诉你赡养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0191民初13025号民事判决书。限你们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史新州:本院受理高英豪诉你民间借贷纠纷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民事裁定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彭磊法官办公室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赵亮:本院受理杨林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91民初3891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法庭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王鹏程:本院受理原告郑红涛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亿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任利民诉被告河南亿辉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田伟森、方小巧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02民初13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告张存桂、史光辉:本院受理原告郑州市二七区鸿达纺织品经营部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204法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告李贵岭、施永化:本院受理原告周学智与被告李贵岭、施永化、河南省郑州市黄河公证处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0103民初1311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十二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民初4401号王洽飞、李红霞、杨富强:本院受理原告刘桂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民初44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民初11006号邱丽: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郑州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民初110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民初11001号连秀琴:本院受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郑州分中心,诉你信用卡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民初1100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项城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关于项城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夏连杰、毋艳霞、王祥、毋小霞、张申项、王云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本院依法委托郑州市诚信房地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对被执行人毋艳霞位于项城市湖滨路东阳光枫景和项城市工业路广场花园的两套房产,张申项位于项城市湖滨路东阳光枫景的一套房产进行评估。将于2018年9月18日上午10时至2018年9月19日上午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的(网址:http://item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项城市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1、项城市市区工业中路东广场花园1号楼从东往西数第2单元5层东户一套,所有权人毋艳霞,2、项城市阳光枫景18号楼1单元3层西户,使用权人张申项,3、项城市阳光枫景14号楼4单元3层西户,使用权人毋艳霞 拍卖机构名称:淘宝网 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之前5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到场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物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拍卖机构联系或执行人员联系。
              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12民终1929号张金月:本院受理上诉人李小峰与被上诉人张金月、三门峡裕泰煤炭运销有限责任公司、河南锦荣水泥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上诉状副本、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答辩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河南省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第十二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开封市金明区人民法院公告唐超、李利玲、唐婉舒:本院受理原告杨光诉被告唐超、张秉伦、张伦恺、李利玲、唐婉舒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管辖权异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照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开封市中级人民法院。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郑州市和圆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曹景文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082民初501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附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被告郑州市和圆实业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原告曹景文劳务工程款833005元及利息(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同期同类人民币贷款基准利率,自2015年11月10日起计算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二、被告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三、被告长葛市宏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在欠付被告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工程款的范围内对上述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四、驳回原告曹景文的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12130元,由被告郑州和圆实业有限公司、中铝长城建设有限公司、长葛市宏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负担。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马明山:本院受理原告河南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82民初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附判决主要内容如下:一、被告李长江、吴红敏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河南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借款本金90万元及利息(自2016年4月26日起至2017年10月26日,按月利率10.92‰计,自2017年10月27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按月利率16.38‰计);二、被告赵战伟、赵玉红、马明山、杨玉兴对上述款项承担连带清偿责任,其承担责任后,有权向被告李长江、吴红敏追偿。案件受理费12800元,由被告李长江、吴红敏、赵战伟、赵玉红、马明山、杨玉兴负担。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杨小凯:本院受理原告杨建松诉被告张水旺、等三人杨小凯案外人执行异议之诉一案,本院于2018年7月23日作出(2017)豫1082民初3655号民事判决书,因被告张水旺在法定期间内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附:上诉请求如下:一、依法撤销河南省长葛市人民法院(2017)豫1082民初3655号民事判决书,依法发回重审或驳回被上诉人原审诉请;二、一审。二审诉讼费用由被上诉人承担。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17民终1426号彭大明:本院受理原告肖勇诉被告驻马店市驿城区荣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彭大明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二审已审理终结。受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7民终1426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7)豫1702民初5282号民事判决书;二、不得执行驻马店市骏马路北段东侧新时尚装饰公司家属院东1单元6层602号房屋。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17民终1422号彭大明:本院受理原告孙中义诉被告驻马店市驿城区荣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彭大明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二审已审理终结。受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7民终1422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7)豫1702民初5284号民事判决书;二、不得执行驻马店市骏马路北段东侧新时尚装饰公司家属院东2单元3层303号房屋。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17民终1430号彭大明:本院受理原告许留河诉被告驻马店市驿城区荣恒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及第三人彭大明执行异议之诉一案,现二审已审理终结。受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2018)豫17民终1430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撤销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2017)豫1702民初5285号民事判决书;二、不得执行驻马店市骏马路北段东侧新时尚装饰公司家属院东2单元2层203号房屋。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张华锋诉李慧民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将于2018年9月20日上午10时至2018年9月21日上午10时依法对被执行人李慧民所有的位于珠海市斗门区井岸镇珠峰大道1699号4栋3单元401房进行第一次公开拍卖(详情请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专栏查询,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5/07)。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届时未参与竞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底价、拍卖时间、地点、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直接与本院联系。联系人:杨小勇联系电话:0375-2863683。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长葛市乾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长葛市鑫和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长葛市皓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马现增:本院受理原告河南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1082民初2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一审判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长葛市乾峰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长葛市鑫和盛机械制造有限公司、长葛市皓锦金属材料有限公司、马现增:本院受理原告河南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1082民初258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商事一审判团队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马志英:本院受理原告王海棉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王凯:本院受理原告汪正祥诉你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二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裁判。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杨志平、白海潮:本院受理原告韩璐阳诉被告杨新民、你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受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7民终1018号民事判决书,该判决驳回被告汝南中汇置业有限公司提起的上诉,维持本院作出(2017)豫1702民初第5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胡铁刚:本院受理原告王文娟诉被告胡铁刚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传票及有关法律文书。原告请求:一、依法判令原被告离婚;二、判令婚生女胡淑涵由原告抚养,被告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本院定于公告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308房间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长葛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宁鸿帅申请执行李会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对李会平所有的位于长葛市颍川大道南侧世纪鑫城14幢8层801号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李会平所有的位于长葛市颍川大道南侧世纪鑫城14幢8层801号的房产。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李会平,房屋面积182.43平方米。评估价格为81.87万元,经合议起拍价为81.87万元,保证金5万元,竞拍增价幅度为每次5000元。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前经法院确认后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届时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竟卖物的情况的,请直接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了解有关拍卖信息。
              长葛市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宁鸿帅申请执行李会平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依法对李会平所有的位于长葛市颍川大道南侧世纪鑫城14幢8层801号的房产进行评估并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进行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物:李会平所有的位于长葛市颍川大道南侧世纪鑫城14幢8层801号的房产。该标的物的所有权人李会平,房屋面积182.43平方米。评估价格为81.87万元,经合议起拍价为81.87万元,保证金5万元,竞拍增价幅度为每次5000元。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应于拍卖日前经法院确认后到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报名参与竞买,届时未报名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与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竟卖物的情况的,请直接登录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了解有关拍卖信息。
              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告吴留豪:本院受理原告张新福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723民初1781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吴留豪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张新福支付欠款34981元。案件受理费674元,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睢县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民法院定于2018年9月6日10时至2018年9月7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商丘市睢县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商丘市睢县人民法院)公开拍卖豫NVB907号小型普通客车一辆。详细信息请登录上述网址浏览查询,有意者请按网站公布要求参加竞买。
                原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王维锋:本院受理原告张大川诉焦作市市政工程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你承揽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0725民初193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光山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1522民初2805号吴光秀:本院已受理原告陈福清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联系不上,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成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山元居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姚其山:本院受理原告祁长龙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11民初21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孟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吴清桐、汪先成、胡圣兵:本院已立案受理原告张见立诉你三人建设工程合同纠纷一案,要求你三人支付工程款97006元,现依法向你三人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西虢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庭将依法缺席裁决。
              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告吴留豪:本院受理原告张新福与你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723民初178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吴留豪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张新福支付工资款15638元。案件受理费190元,由你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邓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张霞:本院受理原告张宇诉你为同居关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穰东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邓州市人民法院公告丁大翠:本院受理原告滕传朝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在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邓州市人民法院公告王改梅:本院受理原告任海波诉你为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在举证期满后的次日(节假日顺延)上午10时在本院构林审判庭不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邓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武化团、武华联、王小粉、王明伟:本院受理原告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邓州市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邓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姚万红、张玉娟、裴学林、王仁合、路培安、王观蒲、葛建秋:本院受理原告河南邓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们为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应诉通知书、起诉书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第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邓州市人民法院第八审判庭开庭审理本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1303民初3490号郝洪召:本院受理原告田光普与被告郝洪召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答辩)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南阳市卧龙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1303民初2115号汪祖国、河南国安环农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田凯与汪祖国、河南国安环农科技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用其他方式送达有关法律文书,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状、授权委托书和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南阳市卧龙区法院卧龙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信阳市浉河区人民法院公告汪祥勇:本院依法受理洪东顺诉汪祥勇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豫1502民初1967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上诉期限为15天,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柳秋霞:本院受理刘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观音寺中心人民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18年09月20日10时至2018年0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双拥路西侧、铁北一路南侧领秀城40号楼1单元3层308房产(产权证号:1501012520)进行首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详见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14.VCTlyj,户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18年09月20日10时至2018年0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新郑市新建路街道办事处黄水路中段南侧华联小区房产(产权证号:0901000831)进行首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详见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14.VCTlyj,户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18年09月20日10时至2018年09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新郑市新华路街道办事处玉前路东侧庆都花园41号楼1单元4层402室房产(产权证号:1401004454)进行首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详见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14.VCTlyj,户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18年09月03日10时至2018年09月0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豫A918ZB别克君越牌汽车一辆进行首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详见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14.VCTlyj,户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原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25民初1779号鲁传海:本院受理原告赵永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师寨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原阳县人民法院公告刘保平:本院受理原告新乡碧桂园凤凰湾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25民初3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原阳县人民法院公告邢冲:本院受理原告新乡碧桂园凤凰湾置业有限公司诉你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725民初36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原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25民初1765号吴新军:本院受理原告赵永富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师寨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原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725民初1949号尹怀运:本院受理原告柴变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师寨法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原阳县人民法院公告
              (2017)豫0725民初797号娄继业、张克荣:本院受理原告张泽聚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0725民初7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新乡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乡市红旗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宾:本院受理原告臧自强诉你与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2018)豫0702民初3213号。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小店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济源市人民法院公告郭志霞:本院受理原告李三趁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诉状副本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四人民法庭(中马头路北)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公告王淑华:本院受理原告鑫苑科技服务股份有限公司诉你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08民初326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董占立:关于我院受理的张丙刚申请强制执行董占立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已决定对你方所有的位于驻马店市驿城区友谊路中段南侧桑王庄东队101号房屋(房产证号:045059)进行评估拍卖。因无法联系到你方,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选定鉴定机构通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我院技术室办理选定评估机构等事项,并在参加选定机构后的第三个工作日组织现场勘查。逾期不到,视为权利放弃,本院将依法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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