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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8-16
2018-08-16 第17版:平安许昌 大 |  中 |  小 

禹州市 这个要拍法院要拍房子被执行人忙还钱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孙伟博王战伟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08
    本报许昌讯(河南法制报记者胡斌通讯员孙伟博王战伟)“不要拍卖我的房子了,我今天想办法把钱还上。”腾房公告贴出来不到半个月时间,被执行人宋超(化名)就主动联系执行法官。近日,禹州市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了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一直推托没钱履行义务的宋超当场将32万元现金交给申请人宋芳(化名)。
    宋芳和宋超是堂姐弟关系,因生意周转需要,宋超分两次向宋芳借款共计30万元,约定借款利率为月息2分。借款到期后,宋芳多次向宋超催要,宋超一直推托不还,失去耐心的宋芳将宋超起诉至法院。2017年10月,禹州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宋超夫妇支付宋芳借款30万元及利息。宋超不服一审判决,上诉到许昌市中级法院。2018年2月,许昌市中级法院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18年3月,宋芳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接到案件后,执行干警向宋超送达了执行催告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文书,并告知其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后果。由于双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今年7月,执行法官向宋超夫妇送达了腾房公告,决定对该房产进行评估、拍卖。眼看法院动起了真格,宋超夫妇一改此前的推诿态度,开始拿出诚意与宋芳协商。
    近日,在禹州市法院执行法官的主持下,双方达成和解,案件成功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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