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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16 第15版:平安新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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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耐心释法被执行人借钱履行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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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通讯员杨佩佩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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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新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穆黎明通讯员杨佩佩)“太感谢原阳县法院的李鹏法官了,要不是原阳县法院,我这赔偿款他还不会给我。”昨日,原阳县城关镇村民朱某对河南法制报记者说。 案件缘于朱某骑电动车与被执行人蒋某驾驶的货车相撞,造成朱某受伤的交通事故。经审理,法院判决蒋某应赔偿朱某各项经济损失共3万多元。 判决生效后,因蒋某未履行赔偿义务,朱某遂申请法院执行,然而蒋某仿佛人间蒸发了一样,不见踪迹。 今年4月以来,经多方努力和信息化查询,蒋某在家的消息传到了法院,李鹏驱车到蒋某家中,但大门紧锁、空无一人。李鹏拨通了蒋某的电话,蒋某迫于压力,同时也被李鹏的精神所感动,同意与执行干警见面。 经过李鹏耐心细致的规劝,最终蒋某表示愿意履行义务,先通过微信转账履行了2万元,剩下的执行款由执行人员与蒋某一起沿着崎岖的山路向亲朋好友借钱,随后,蒋某将全部执行款履行到位,案件顺利执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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