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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6 第13版:天平专版 大 |  中 |  小 

朋友赖账执行干警促还

作者:袁刻攀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90
    本报讯王某和李某年龄相差15岁,算是忘年交。两人于2003年合伙做生意,李某向王某借了1.8万元。3年后,二人因志向不同分道扬镳,导致合伙企业解散。2007年年初,王某想要回借给李某的1.8万元,李某却说:“我现在没钱,做生意赔光了,等有钱了再给你。”后来,王某多次向李某索要借款,总吃闭门羹。2007年3月,王某向漯河市召陵区法院起诉。同年4月,召陵区法院调解结案,双方协议:李某于2007年10月30日之前将欠款1.8万元一次性归还王某,利息不再另算。如未能在2007年10月30日之前将欠款本金还清,则应支付本金及利息,利率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时间从2006年1月3日起计算。
    调解书送达双方后不久,李某便带着家人外出打工,此后杳无音信。于是,王某于2009年3月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可李某名下并无可执行财产。
    2018年8月3日,申请人王某得知被执行人李某的女儿将要出嫁,李某一定会回来,便向法院提供此线索。8月5日,召陵区法院的5名执行干警将李某堵截在一家宾馆内。在执行干警亮明身份后,李某受到震慑,表示马上还钱。当天晚上,李某就交付了执行款项,案件得以圆满解决。
                    (袁刻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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