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8-08-16 第11版:平安平顶山
| 大 | | 中 | | 小 |
|
|
公诉人5个提问被告人当庭认罪 |
|
|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黄庆华张颖茜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51 |
|
|
|
本报平顶山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亚洲通讯员黄庆华张颖茜)近日,平顶山市湛河区检察院检察长武文斌出庭公诉一起敲诈勒索案件时,面对被告人的翻供,提出5个问题,使被告人当庭认罪悔罪。 2017年底,河南某建筑工程公司在湛河区苗侯村施工时,受到该村村民著某等6人的威胁、阻挠,被迫向6人支付2.6万元“赔偿款”。 法院审理此案时,被告人著某说:“我没有敲诈勒索!工程经过俺家的地,给的钱是占地赔款!” 武文斌将证人证言、被告人陈述等证据一一展示后说:“证据显示,施工路线所经过的土地已被政府征收,且已补偿到位,现在属于国有土地。你确定这还是你家的地?” “……不是了。”沉默许久,著某回答道。 武文斌追问:“不是你家的地,你去干什么?这么多地为啥只有你们6个人分钱?” “那是我去干活的钱。”著某说。 “干的是阻挠施工的活儿吗?这钱该得吗?” “……不该得……是我不对。”在武文斌的质问下,著某终于承认了自己的罪行。 日前,法院以敲诈勒索罪,分别判处著某等6名被告人有期徒刑9个月至6个月不等,6人认罪服判,没有上诉,判决已生效。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