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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16 第07版:社会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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巡回审判法官普及防溺水知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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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陈磊特约记者朱剑锋通讯员李晓庆黄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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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驻马店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陈磊特约记者朱剑锋通讯员李晓庆黄帅)8月13日,新蔡县法院在孙召镇某小学举行巡回审判,现场公开审理了一起儿童溺亡引起的生命权纠纷案,给当地村民及适龄儿童上了一堂生动的“防溺水”普法宣传教育课。 本案原告是一对年轻夫妻,二被告是原告邻居。2017年4月2日,原告长子(10周岁)在被告承包耕地旁的水坑边玩耍,不慎掉到水坑内死亡。事故发生后,经孙召镇人民调解委员会多次调解,被告向原告支付了35000元。随后,原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被告依法赔偿。 庭审过程中,原告代理律师宣讲了相关法律规定,原告要求被告赔偿剩余款项。承办法官张建华认真听取了原告及其代理人的陈述。二被告依次发表了答辩意见。 法庭辩论结束时,当事人作最后的陈诉。原告哭着说:“孩子是我们家的希望, 现在希望没有了,我与我的家人以后怎么办?”被告的态度也很坚决:“我们已经赔偿3万多元了。10岁孩子跑到水坑边玩耍,我们能有什么办法?” 庭审结束后,张建华对现场旁听群众及适龄儿童提出的法律问题作了解答,并模拟了溺水时脱险的正确方法。“法官叔叔阿姨们让我们在体验法庭审判的同时学习了安全知识,让我们知道了如何更好地珍惜生命、保护自己。”课后,孩子们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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