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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8-15
2018-08-15 第05版:聚焦全省法院执行攻坚 大 |  中 |  小 

担保人帮还欠款“老赖”一赖再赖

作者: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代文官贺妍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75
    本报三门峡讯(河南法制报记者马建刚通讯员代文官贺妍)8月12日,一名失信被执行人周某霞外出归来时,在车站被抓,家属主动交来部分执行款,并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
    2012年8月2日,周某霞由姚某某担保向李某某借款5万元,之后,周某霞没有偿还借款。2015年7月30日,渑池县法院依法判决周某霞偿还李某某借款5万元及利息,姚某某承担连带偿还责任。因周某霞下落不明,法院对其采取强制执行的过程中,姚某某履行了判决义务。姚某某因向周某霞追偿未果后,起诉至法院,要求周某霞偿还垫付的借款。渑池县法院判决周某霞支付原告姚某某5.1万余元。可这次,周某霞又未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姚某某于2018年4月16日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周某霞连续两次被强制执行。
    渑池县法院受理该执行案件后,依法向周某霞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等相关法律文书,督促其自动履行。执行干警多次上门也未能找到周某霞本人,通过各种措施未发现被执行人有可供执行的财产。
    8月12日,有群众举报称被执行人周某霞从外地归来,将在渑池火车站下车,执行干警接到消息后迅速集合出击,赶往火车站,成功将外出归来的周某霞当场控制,并带至法院。家属得知其被带至法院后,筹集5000元执行款来到法院,并主动与申请人姚某某联系沟通。最终,周某霞当场履行了5000元执行款,并就剩余执行款与申请人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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