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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8-10
2018-08-10 第12版:法院公告 大 |  中 |  小 

法院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2436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赵万保、刘朋朋:本院受理原告叶三朋诉你们与被告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91民初6490号民事判决书和民事上诉状。限你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718办公室领取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公告许小农、株洲市芦淞区悦途商贸行:本院受理的原告郑州昌宏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4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公告黄盼:本院受理原告李俊英诉你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0108民初370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7)豫0105执13986号新郑市盛和塑业有限公司、河南丰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付军科、沈慧玲、新郑市盛和嘉源置业有限公司: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花园支行申请执行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0105执13986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限制高消费令和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们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2016)豫0105民初1671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的,本院将依法对被执行人新郑市盛和塑业有限公司、河南丰绅投资担保有限公司、付军科、沈慧玲、新郑市盛和嘉源置业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予以评估、拍卖。同时向你们公告送达到本院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通知。你们应于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中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公告
                (2018)豫71执17号河南鑫旺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鑫旺铝业有限公司、河南长城铝业鑫旺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申请人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二七路支行与被执行人河南鑫旺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鑫旺铝业有限公司、河南长城铝业鑫旺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了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但是你们至今未履行法律义务,亦未报告财产。依照有关规定,本院决定将河南鑫旺集团有限公司、河南鑫旺铝业有限公司、河南长城铝业鑫旺有限公司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并对你们进行限制消费。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71执17号执行决定书、限制消费令。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赵维峰、张彦敏、赵金来、李军锋:本院受理原告吴遂年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91民初97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魏全有、王桂娥:本院受理原告吴递年与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91民初974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李海永、袁军、刘建国:本院受理原告马章国与你们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91民初8929号案件起诉状副本(含变更诉讼请求申请书及赔偿清单)、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未领取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30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本案,逾期未到庭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赵宏:本院受理原告高景文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马晶晶:本院受理原告许大伟、王亚丽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310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第三人祝应安:本院受理原告郭二强诉你与王飞执行异议之诉一案,已经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送达(2018)豫0105民初127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及上诉状,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赵百军:本院受理原告魏宪民诉你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05民初178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马鹏:本院受理原告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信用卡中心郑州分中心诉被告马鹏信用卡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05民初942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东南楼407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宏基伟业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省中小企业投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诉被告河南宏创机电设备有限公司、王新平、申权、孔祥永、申卫、长葛市宏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绿城宏基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河南宏基伟业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郑州宏基伟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济源大商新世纪商贸有限公司追偿权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0105民初797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于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刘曼丽:本院受理原告张守迎诉你及王占涛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被告王占涛不服本院作出的(2018)豫0191民初7238号民事判决书,已向本院提交上诉状,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91民初7238号民事判决书和民事上诉状及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中心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和民事上诉状及当事人送达地址确认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周口市川汇区人民法院公告张伏生:本院受理原告王琳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方公告送达参加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1702民特9号
    本院于2018年8月2日立案受理申请人党金贺申请宣告公民死亡一案。申请人党金贺称,其母亲张石妹于2010年因患有精神方面的疾病离家出走,下落不明。下落不明人张石妹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向本院申报本人具体地址及其联系方式。逾期不申报的,下落不明人张石妹将被宣告死亡。凡知悉下落不明人张石妹生存现状的人,应当自公告之日起一年内将知悉的下落不明人张石妹情况,向本院报告。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受理申请人叶文阳要求宣告杨爱云失踪一案,于2018年5月4日发出寻人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现已届满。被申请人杨爱云仍下落不明,本案已经审理终结。并于2018年8月8日依法作出(2018)豫0422民特11号民事判决书。宣告杨爱云失踪,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姚学斌:本院受理原告武强君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19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刘爱宾:本院受理原告宋孟林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19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王胜豪:本院审理原告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18)豫0811民初4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王胜豪于2017年2月1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HNJZYS00075840);二、被告王胜豪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撤销涉案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手续;三、驳回原告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任随群:本院审理原告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你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的(2018)豫0811民初481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如下:一、解除原告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与被告任随群于2016年4月7日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合同编号:HNJZYS00064920);二、被告任随群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协助原告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理撤销涉案房屋《商品房买卖合同》的网签、备案手续;三、驳回原告河南中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其他诉讼请求。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邓红强:本院受理原告王卫峰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三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申请执行人何鹏智与被执行人王建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本院将对王建新名下的位于鹤山区救护队家属院20#家属楼西三单元二层西户的房产(标的物以实物现状、法律登记为准,本院不承担标的瑕疵保证。有意竞买人均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和法律关系的确认)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特在本报进行公告,公告期为30日,公告期满后(拍卖日期具体以淘宝网拍卖时间为准)在淘宝网司法拍卖山城区法院专栏依法拍卖。房产评估价21828元,起拍价16371元,保证金3000元,增价幅度500元。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详细拍卖公告请见淘宝网司法拍卖专栏)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李占杰:本院受理原告张中义与被告李占杰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1829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陈强:本院受理原告石翠荣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25民初92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家事审判合议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史卫功:本院受理原告张静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25民初96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家事审判合议庭领取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邢利杰:本院受理原告杨现周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在本院汝北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王香萍、冯保国:本院受理原告唐振合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店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
    本院将于2018年09月13日10时至2018年09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上对位于新郑市仓城路东段北侧润泰花园5号楼4单元1层101房屋【产权证号:1501011647】进行首次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详见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2?spm=a213w.3065169.courtList.814.VCTlyj,户名:河南省新郑市人民法院。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秦遂献:本院受理原告王海林诉你和秦记伟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店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秦遂献:本院受理原告李现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30分(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辛店中心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603民初353号周治峰:本院受理王矿明诉你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603民初35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603民初163号河南省泽宇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于亚辉、张晓、李鹏辉:本院受理鹤壁宝山商砼有限公司诉你方(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603民初16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603民初928号高合林:本院受理杜秋叶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603民初880号苗志华:本院受理秦军亮诉你离婚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不到将依法缺席裁判。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公告唐继军:本院受理原告鹤壁海汇砼业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603民初19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提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效力。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603民初86号河南晟达陶瓷有限公司、于俊杰、薛孝峰、孙会杰:本院受理王根群诉你方(单位)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603民初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鹤壁市山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603民初362号贡素芹:本院受理肖涛诉你方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603民初36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10民终2554号赵保建:本院受理上诉人杜长河与被上诉人张伟宾及原审被告樊俊杰和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并定于期满后第二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一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依法判决。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田建伟:本院受理尚书杰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B207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黄国喜:本院受理冯新奇诉你、张建功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张建功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03民初353号案件的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诉状,逾期则视为送达。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贾振兴、黄丽杰:本院受理付喜珍上诉你与谢岩岭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民终200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周宁伟:本院受理原告张金培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原告姜跃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和原告张胜利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间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尚集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田青振:本院受理原告许昌宏邦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6)豫1023民初110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段颜伟:本院受理许昌顺途运输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B207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许昌市建安区人民法院公告李新峰:本院受理河南裕华运输有限公司诉你挂靠经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答辩和举证期限为15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1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B207室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刘同宾、杨明亮:本院受理原告刘晓兵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依法判令你们偿还借款本金150000元及利息135000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西区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侯现福:本院受理原告王喜柱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82民初1920号民事判决书、(2018)豫1082民初1920-1号民事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民事裁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肖凯、高保欣:本院受理原告王晓峰诉你们及许昌市单迎农牧股份有限公司、单梢洁、单建松、高宝珍与公司有关的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及(2018)豫1082民初2697号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西区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马莉娟、杨利卫:本院受理原告谢二卫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原告诉请:请求依法判令你们立即偿还借款20000元整并支付利息并由你们承担本案的一切诉讼费用。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西区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张玉山、范惠敏、张刚:本院受理原告张藏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1082民初2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长葛市澳兴电梯有限责任公司、长葛市鑫盛钢材商贸有限公司、河南正祥物资商贸有限公司、长葛市开元锅炉有限责任公司、周涛、李翠花、周文涛、刘花玲、古国昌、古八献:本院受理的原告郑州道之衡商贸有限公司诉你们债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82民初63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赵新安、田红英、符炎民、米俊平:本院受理的原告河南长葛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1082民初344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8月28日10时至2018年8月29日10时(延时除外)在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网址:http://sf.taobao.com,户名:河南省信阳市中级人民法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公开拍卖河南中川水产食品有限公司潢川生产基地内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及地上建筑物。起拍价:3600万元,保证金:400万元,加价幅度:15万元。联系电话:0376-6360106。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1203民初1131号张文生:本院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陕州支行与被告张大鹏、赵冬艳及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无法向你送达应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三门峡市陕州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1203民初499号范增、朱丽:本院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三门峡陕州支行与被告邓攀、王琳瑶、赵丁杰、韩丽及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向你们送达应诉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本案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长葛市人民法院公告唐天民、许昌能信新特环保建材有限公司、河南振森木业机械有限公司、杨淑红、张国磊、张潇尹:本院受理原告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诉你们金融借款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082民初225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供副本,上诉于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于建周、田灵芹:本院受理原告华卫杰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提示书和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九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汝西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叶县人民法院公告孙世伟:本院受理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叶县支行诉被告孙世伟借款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的有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三常路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董艳: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起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84民初214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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