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8-10
2018-08-10 第02版:要闻 大 |  中 |  小 

带着录取通知书报喜

8月8日星期三晴

作者:河南法制报 记者马国福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972
  “尊敬的检察官:我怀着无比激动的心情和你们分享我的喜悦,我已考上大学……感谢你们给我改过自新的机会……”这是今天下午4时许,我在义马市检察院公诉科看到的感谢信的内容。一名学生将这封感谢信和大学录取通知书送到检察官郭新标手里,感激之情溢于言表。
  这名学生是某高中的应届毕业生张大力(化名)。前年9月,因言语起冲突,他和两名同学殴打了同学李明(化名),致其轻伤。警方立案。去年6月,案件被移送到义马市检察院审查起诉,办案检察官郭新标发现该案中实施殴打的3人均是高中生,决定去见见当事人。
  经过走访学校和家庭,郭新标了解到,这3个学生平时成绩较好,都是初犯。事发后,他们均对自己的行为表示后悔。平时,他们与被打者的关系不错,有沟通基础。于是,检察官与被打学生及其家长联系,希望能给这3个孩子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一个多月里,检察官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李明的家长情绪仍很激动,赔偿款也谈不拢。检察官将此案提交检委会研究。经再三分析,检委会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但李明的家长不接受。于是,检察官把各方请到该院的未成年人谈心室。
    在宁静平和的氛围中,渐渐地,双方有了只言片语的交流。检察官语气舒缓地谈起了案情,对罪名定性、案件的社会危害性等作了通透的分析,也谈到了犯错孩子们的悔意。李明的家长终于开口了:“和解吧,别追究了,谁家娃不是娃?”3个孩子当场表示一定要重新做人。
    听到3名高三学生说出自己的目标,陪同的家长喜极而泣。令人欣慰的是,这3名学生今年全部考上了大学。今天下午,离检察院较近的张大力为了感谢检察官,带着感谢信和录取通知书专程来到检察院。
    据了解,在查办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过程中,该院经过大胆尝试,于2011年创造性地推出未成年人诉前义工矫正工作模式,实现了非羁押诉讼、社区矫正和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的有机结合,将判决后的社区矫正工作向前延伸至诉前非羁押期间,填补了监管的空白。
    2015年6月,该院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有专职办案人员3名。几年来,该办公室严格落实未成年人特殊保护机制,配套建立了社会调查、法律援助、亲情会见、犯罪记录封存等10余项工作制度。工作中,办案人员始终深刻领悟未检工作精神,创新未检工作理念,与教育、公安等部门加强协作,形成共管机制。2015年10月,该院被省检察院命名为全省“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创新示范点”。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