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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8-03 第04版:政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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焦作市中院:亮剑“公职被执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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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记者刘华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5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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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焦作讯(记者刘华)自7月10日起,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要求和工作部署,在全市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涉党政机关、涉事业单位、涉村委会、涉公职人员等特殊主体案件集中执行活动,对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公职被执行人”,依法、依纪给予严厉打击。 “公职被执行人”不主动履行义务的,执行法院依法将其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会同公安、工商、银行、不动产、航空、铁路等部门进行联合信用惩戒。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又不申报财产、接受讯问的,法院将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强制措施;被执行人采取隐藏、躲避等规避行为的,法院将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协助查控;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且有抗拒、妨碍执行行为,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法院将联合公安、检察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特殊主体案件集中执行活动期间,焦作市两级法院集中行动,攻坚克难,执结了一批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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