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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8-03
2018-08-03 第02版:要 闻 大 |  中 |  小 

公安部追授我省3名同志英模称号

并为我省1个集体记一等功

作者:记者井春冉实习生杨瑞雪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59
    本报讯(记者井春冉实习生杨瑞雪)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获悉,2018年7月4日,公安部部长赵克志分别签署命令,为我省濮阳市公安局的1个内设单位记集体一等功,同时,追授三门峡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史军锋、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王清华和平顶山市公安局中兴路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余歌平等3名同志全国公安系统二级英雄模范荣誉称号。
    三门峡市公安局高速交警支队副支队长史军锋,自1991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先后在治安、特警、交警等多个岗位工作,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2016年5月2日,史军锋同志在执行工作任务期间,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6岁。
    漯河市公安局召陵分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王清华,自2000年参加公安工作以来,始终奋战在公安基层一线,恪尽职守、爱岗敬业,顽强拼搏、无私奉献,取得了突出的工作成绩。2017年4月14日凌晨,王清华同志因连续工作劳累过度,在值班期间突发心肌梗死,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年仅40岁。
    平顶山市公安局中兴路派出所案件侦办大队民警余歌平爱岗敬业、忘我工作,虽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但仍始终坚守岗位,加班加点、任劳任怨,成为大家一致公认的“老黄牛”。2016年6月24日20时许,余歌平同志在加班完成工作任务后返家途中突发心脏病,经抢救无效不幸牺牲,时年59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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