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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7-27
2018-07-27 第15版:一线政法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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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521
A 强执行 
   邻里借款不偿还 拘留3天服了软
    本报讯“感谢法院、感谢法官……几天就帮我们把钱给执行回来了!”7月24日,申请执行人赵某等人来到栾川县法院执行局,将一面书写“公正执法一心为民”字样的锦旗送到了执行法官手中。
    赵某和常某系和睦相处多年的邻居。2016年5月,常某由于做生意缺资金,向赵某借款242750元,到期常某未还。之后在该院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协议到期后,常某一直拖延不予给付。赵某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立案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查询了常某名下财产,发现常某银行有存款,遂依法予以冻结。随后执行法官将常某强制传唤至法院,然而常某还是以无钱为由不愿履行,执行干警果断对其司法拘留。3天后,常某提出愿意全部履行执行款,在收到其家属交来的执行款后,执行法官为其办理提前解除拘留手续,案件就此快速执结。 (王建波)
    释法明理劝履行执结借贷纠纷案
    本报讯 2018年7月18日,平舆县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
    原告冯某诉被告董某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经该院开庭审理后判决,董某于2018年7月1日前向冯某还款2万元,判决生效后,董某一直未履行,2018年7月6日,冯某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执行干警依法向董某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和报告财产令,同时执行干警找到董某,做其思想工作,劝导董某履行判决义务,但董某语气强硬地向执行干警说道:“把借条还给我,否则就不还款。”执行干警与董某进行沟通,告知其借条作为证据已经存入案件审理卷宗,不可能退还,同时又向董某讲明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的利害关系。此时,董某立即缴纳了执行案款,至此,该案件顺利执结。 (李凯)
        巧执行成功追回赔偿款
    本报讯 吕某申请执行驻马店市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健康权纠纷一案中,被执行人物业管理公司应赔偿申请执行人吕某医疗费、伤残补助费等共计168532.6元。上蔡县法院执行法官多次督促被执行人履行赔偿义务,但其一直无动于衷。经查,被执行人名下暂无财产可供执行;其法定代表人也长期不在家中。申请执行人身有残疾,生活困难,其家人多次信访。经执行干警多方查找追踪,发现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在上蔡县城有一工地。执行法官为该法定代表人分析利害,告知其拒不履行对其本人及工程带来的不利影响。最终,该法定代表人同意履行赔偿义务。经协商,双方当事人达成执行和解协议,被执行人随即履行了赔偿款。(任光华张艺琼)
B保平安
    筑牢农村交通安全防线
    本报讯 为有效预防辖区夏季农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正阳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认真分析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狠抓工作责任点、事故高发点、违法集中点和宣传薄弱点,着力筑牢农村交通安全防线。(王艳)
        严查农村面包车交通违法
    本报讯 连日来,内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开展集中整治农村面包车车辆改装、客货混装等交通违法行为,3天共查处面包车交通违法23起,有效预防了辖区交通事故的发生。(齐小勇赵宏亮王庆元)
    创新举措推进“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
    本报讯 鹤壁市公安局宝山分局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要求、高强度推进“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一是坚持着装持证,解决“入户难”。按照两人一组,
        执行法官巧调解促履行
    本报讯 于某为清偿房贷曾于2016年向尼某借款8.5万元,双方约定还款时间及利息。于某到期未还款,尼某诉至上蔡县法院。但于某在开庭的当天未到庭参加诉讼,法院依法缺席审判,判决于某偿还尼某8.5万元借款及利息。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法院依法向被执行人于某送达了相关法律文书,并再三督促其履行还款义务,但于某始终无动于衷。7月19日上午,执行干警将于某传唤至法院。于某表示开庭当天是因为有事没来,对于判决金额有异议,故不愿履行。法官据此对于某释法明理,告知其放弃自己的诉讼权利,依法应承担对自己不利的法律后果等。最终经过法官的耐心释法,于某表示愿意履行还款义务,当场履行4万元执行款,并同申请人尼某达成和解协议。(张艺琼)
规范着装,出示工作证进社区、进单位、进住户。二是坚持错时预约,解决“见面难”。利用上班前、下班后和周末休息上门采集;利用“小纸条”留言、电话预约采集等方式,解决“见面难”等问题。三是坚持联动协作。积极争取党委政府支持,调动社区工作者和所有村组干部配合民警、辅警开展“一标三实”信息采集工作,有效缓解了“警力少”的问题。四是强化培训督导,解决“数质差”问题。成立专项工作小组,采取边工作边培训的方式,强化督导检查,杜绝虚假信息,补正缺项信息,切实提高基础信息质量。(王鹏勇)
    积极推进公安机关“放管服”改革
    本报讯近日,内黄县公安局交通警察大队立即行动,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免填表、网办免检等公安交通管理“放管服”改革,推进审批服务工作便民化。(齐小勇
  赵宏亮王庆元)
C促和谐
       释法促调效果好
    本报讯 为提高民事案件调解质效,长垣县法院引导法官将法律释明贯穿于诉讼的全过程,主审法官通过适当讲解、阐述、提示等方式,让当事人明白自己的行为、占有的证据和理由,正确估算诉讼利益,从而促成当事人之间互相让步,充分协商,达成“一揽子”协议,彻底解决纠纷,达到息诉止争、案结事了的目的。(李华)
      《这对老赖不寻常》被评为
        全国法院十佳微电影
    本报讯 7月19日,全国法院第五届微电影颁奖会在安徽合肥举行。洛阳市老城区法院拍摄的微电影《这对老赖不寻常》荣获执行类十佳微电影。该院院长袁宪伟在颁奖会上喜领十佳微电影奖杯和证书,并代表全体获奖单位发表获奖感言。该片同时获得最佳导演奖单项奖。 (王晓东)
    积极开展防溺水巡逻防控活动
    本报讯 连日来,气温逐日攀升,针对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特点,扶沟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严格落实措施,加强宣传教育,扎实推进夏季防溺水工作。特巡警大队民警根据往年发生的溺水事件时间段,组织力量分水域、时段进行针对性巡逻,着重加大易发生溺水事件的贾鲁河两岸等危险水域部位巡逻防范力度,发现有学生游泳、洗澡、戏水现象立即予以制止,并通报学校和家长,督促做好安全监护。积极排查易发生溺水区域隐患,在易发事故重点水域醒目位置增设写有“水深危险”“严禁游泳”等字样的警示标识。同时,在池塘、河道、主干道口悬挂宣传条幅、设立警示牌,利用广播广泛宣传池塘、河道游泳的危害性,积极营造安全教育氛围。(李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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