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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27 第04版:政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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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市法院审理该市首例市监察委办理的职务犯罪案 |
院长审案村干部旁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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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记者聂学强通讯员张林丰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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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济源讯(记者聂学强通讯员张林丰)7月25日下午,济源市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轩担任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首例由济源市监察委员会调查办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原天坛办事处高庄居委会村干部李某某、吕某某二人受贿案。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监察委一线办案人员、村干部等30余人现场观摩了庭审。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李某某、吕某某二人利用协助政府从事城中村改造的职务便利,索要开发商房产及钱款,其中被告人李某某涉案136.95万元、吕某某涉案36.58万元,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二被告人的刑事责任。庭审中,检察机关出示了相关证据,二被告及其辩护人进行了质证,控辩双方充分发表了辩论意见。在最后陈述中,二被告对自己的行为也表达了后悔之情。经法庭审理,本案将择期宣判。 该案是监察体制改革后,济源首例由市监察委调查办理、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案件。该案系今年全市村支两委换届选举后,法院审理的首起村干部职务犯罪案件,具有很强的警示教育意义。通过邀请村干部旁听庭审,警示广大基层党员干部远离职务犯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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