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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27 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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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里来了法治副书记 |
7月25日 星期三 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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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记者马国福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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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5日,我来到灵宝市朱阳镇麻林河村委办公室时,这里正在开展党员活动日活动。灵宝市公安局法制大队副大队长祁春强面向党旗,和该村16名党员一起重温入党誓词。祁春强是今年4月担任该村法治副书记的。 “法治副书记,挺新鲜!”这引起了我的注意。随着采访的深入,我了解到,今年4月初,灵宝市委组织部和市委政法委联合下发了《关于在全市各行政村设立兼职法治副书记的通知》,在政法队伍中选派具有丰富的法律工作经验、熟练掌握法律法规知识,且为党员的优秀政法干警,在本职工作之外,担任各行政村兼职法治副书记。选派的兼职法治副书记每届任期3年。目前,该市368个行政村兼职法治副书记已全部到位开展工作。 灵宝市公安局严格把握选调原则和条件,审核任命213名民警担任各行政村兼职法治副书记,祁春强便是其中一名。 “民警入村后,要以扫黑除恶为重点,以‘六无’村建设为目标,了解社情民意,增强群众法治观念,提升法治建设水平,构建警民鱼水关系,维护农村和谐稳定。”提起民警兼职村法治副书记,灵宝市公安局局长魏永申表示。 据了解,法治副书记的主要工作职责是:当好法治建设宣传员;当好法律顾问;当好矛盾调解员;当好平安建设推手;为群众办好事实事。同时,法治副书记还要熟悉掌握行政村社情民意、集体村务、治安状况、矛盾纠纷排查调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等,每月至少进村两次,有序推进法治建设。法治副书记要充分利用“党员活动日”、村组会议、党员群众大会等,适时开展法律宣传和服务。 灵宝市把村法治副书记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基层党建“月点评、季观摩”工作机制范围。市综治办对全市行政村法治副书记工作承担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协调指导和督导检查等任务。 灵宝市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朱建春说:“下一步,法治副书记要积极参与辖区矛盾纠纷调处,引导群众依法合理表达诉求,并利用网络、电话、微信等平台,提供多种形式的服务,将服务触角延伸到每家每户中,打通平安乡村法治建设最后一公里。” 据悉,灵宝市兼职法治副书记在入村后迅速投入工作,针对外出务工人员、治安及法治建设情况,摸清底数,熟悉台账,为群众普及法律知识,排查化解矛盾纠纷,提升了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夜幕降临,祁春强和村干部仍奔波在朱阳镇农村的田间地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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