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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27 第02版:要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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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昌市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听取市中级人民法院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立案工作情况报告,要求 |
在服务中体现法官价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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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记者胡斌通讯员杨亚菲徐宏伟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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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许昌讯(记者胡斌通讯员杨亚菲徐宏伟)7月24日,许昌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王堃主持召开市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主任会议,听取并讨论市中级人民法院自2015年5月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立案工作情况的报告。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韩玉芬等列席会议。 韩玉芬汇报了自实行立案登记制以来许昌两级法院立案工作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王万涛作了关于对全市法院立案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各位副主任对法院立案工作发表了意见。市人大常委会领导对法院立案工作给予充分肯定,也对案多人少、防止“滥诉”、完善法院工作机制、增强服务意识等提出了意见和建议。 会上,王堃对许昌两级法院立案工作提出,要确立为民导向,要以为民为出发点、立足点;要确立问题导向,以问题为抓手,促进全面工作;要树牢服务导向,以服务为中心点,在服务中体现法官价值;要树牢质量导向,确立高质量发展是改革的主题方向的办案理念,办理案件要准确高效;要提高人员素质,保持良好态势,提高服务意识。 韩玉芬在表态发言中说,法院要从自觉接受市委领导和人大监督;强化立案工作职能,认真落实立案登记工作制;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不断深化“互联网+立案”工作;严格执行最高法《关于人民法院立案、审判与执行工作协调运行的意见》;强化推行诉前评估、鉴定工作机制;深化诉调对接工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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