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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7-19 第18版:平安三门峡 大 |  中 |  小 

迷途少年圆了“大学梦”

作者:记者马建刚通讯员王尉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57
    本报三门峡讯(记者马建刚通讯员王尉)“小吴,再有不到两个月你就是大学生了,暑假期间你要遵纪守法,听妈妈的话……”前不久,三门峡市陕州区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以下简称未检办)干警,冒雨来到陕州区观音堂镇的小吴家回访,见到检察官谢晖时,小吴喜极而泣,谢晖拉着他的手对他再三叮咛。
    2017年3月28日,陕州区观音堂镇的高二学生小吴因一时贪玩旷课到网吧上网,一个钟头内接连被老师和母亲责骂,叛逆期的小吴顶撞母亲几句后摔门离家出走。
    小吴在一小区单元楼道休息时,发现回家的陈某未关家门,临时起意溜进陈某家中,藏匿在卫生间。陈某出门后,小吴无意间在柜子里翻出金项链、金戒指等物品,就在他准备带着这些物品离去时,被返回取东西的陈某逮个正着。公安机关经侦查认定刚满18岁的小吴涉嫌入室盗窃,涉案金额5485元。
    当年7月17日,陕州区检察院承办该案的检察官谢晖在讯问小吴时,发现其实际出生日期与户籍证明出生日期存在出入。经过调查,最终证实小吴实施盗窃犯罪时年龄为17周岁,该案遂转至未检办办理。
    未检办受理该案后,鉴于小吴归案后认罪悔罪、退还全部赃款、赃物,系初犯、偶犯,系在校高中生,为了给小吴一次改过自新的机会,顺利完成学业,该院检委会研究决定依法对小吴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监督考察期限为10个月。
    2018年6月22日,小吴的附条件不起诉考察期限结束,他在母亲的带领下来到该院领取不起诉决定书,他被开封某职业学院计算机专业录取,成为一名准大学生,开启了新的人生。
    小吴的母亲逢人便说,是检察官给了他儿子一次重生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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