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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7-19
2018-07-19 第03版:重点阅读 大 |  中 |  小 
驻豫全国人大代表就我省关于发挥地方立法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专题调研并建言献策

坚决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

作者:□记者王园园宁晓波实习生李雨青/文图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316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组织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专题调研的通知》要求,经省人大常委会第12次主任会议研究决定,近日,省人大组织驻豫全国人大代表进行了年中专题调研活动。
    今年我省的全国人大代表专题调研,分别围绕乡村振兴、科技创新、生态环境保护和打好环境污染防治攻坚战4个选题,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重大问题进行深入调研、分析研究,形成对策、建议,为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和国家部委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依据,并通过专题调研,形成高质量的议案建议。
    7月17日,由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省总工会主席王保存带队的第三组驻豫全国人大代表团来到郑州市,围绕关于发挥地方立法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问题进行调研。
    记者了解到,今年是十三届全国人大代表履职的第一年,是宪法修改后新时代依法治国大背景下,河南代表团第一次就地方立法促进生态文明环境保护开展的专题调研。生态文明建设是关系中华民族永续发展的根本大计,生态环境是关系党的使命宗旨的重大政治问题,也是关系民生的重大社会问题。7月18日下午,在郑州市黄河饭店,代表们经过两天调研后展开专题讨论,就郑州市近年来对改善生态环境作出的成绩以及关于发挥地方立法作用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相关问题畅所欲言。
  ●郑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白红战:
    多年来,郑州市人大常委会坚持系统谋划、统筹推进,不断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立法工作,为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近年来,郑州市委强力推进污染防治攻坚战,围绕生态郑州建设,持续发力,制定湿地保护条例,强化和规范湿地保护措施;制定文明行为促进条例,规范和倡导市民爱护环境、低碳生活;重新制定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营造优美人居环境,为郑州成功蝉联全国文明城市作出贡献。
    借此机会,向全国人大和省人大提出以下建议:
    (一)建议全国人大、省人大在充分发挥人大在生态立法中的主导作用方面树立示范、提供指导。党的十九大报告强调,要“发挥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在生态文明建设立法中,由于生态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涉及土地、矿产、林业水利等多个政府部门,
如果“人大主导立法”不能实现,容易产生部门争利。为此,建议全国人大、省人大进一步完善立法体制机制,持续深化提升人大在立法中的主导作用,为地方人大作出示范和指导。
    (二)建议加快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体系。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上强调,要“用最严格制度最严密法治保护生态环境”;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依法推动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决议》中指出,要“建立健全最严格最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制度”。但目前,我们的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制度体系还不够完善,有些领域的立法尚属空白,有些领域虽然有立法涉及,但原则性较强,缺乏操作性和统筹性。
    (三)建议赋予省会城市更多的立法权限。立法法修改后,很多省会城市的立法权限受限,就省会城市担负的职能和对生态立法的需求来说,一年一至两部立法项目明显不能满足省会城市快速发展的现实需要。为此,建议全国人大考虑赋予省会城市更多的立法空间、立法数量和立法权限。
  (四)建议综合运用人大各项职能助推生态环境保护。生态环境保护是一项长期、复杂、艰巨的系统性工程,需要持久发力、久久为功。为此,建议:一是综合运用人大立法、监督、重大事项决定等职权,不断提升生态环境保护法治建设水平。如我市人大常委会行使重大事项决定权,在2006年对郑东新区总体规划作出决议,对规划方案进行确认,确保了郑东新区在规划之初秉持的“生态城市、共生城市、新陈代谢城市、环形城市、地域文化城市”的理念的落实;二是综合运用专题调研、执法检查、专题询问和专项工作评议等人大监督方式,着力提高监督,确保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不折不扣得到贯彻实施;三是开展上下级人大联动监督,形成监督强大合力。
  ●远东生物工程有限公司技术部部长党永富:
    前不久我有幸参加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工作。我在这次调研中发现,一些地方配套法律存在滞后的问题。比如:自2015年修改立法法以来,截至2017年12月,新赋予地方立法权的274个设区市、自治州和不设区的地级市仅出台了14件大气环境保护地方性法规。建议各地加强制定相应的配套地方性法规,围绕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出台与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的地方性法规,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总目标而服务。
    通过调研发现,很多地方在学习法律、宣传法律方面还存在不足,普法不全面、不深入、不系统,走过场现象依然存在。比如在此次大气污染防治法执法检查中,存在一些企业负责人对法律认识模糊、对大气污染防治法等相关规定不了解的现象。一些地方没有充分利用好地方立法权,缺少依法治污的自觉性,人民群众也缺乏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
    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和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要求,法律普及是关键。建议: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加大全民普法力度,解决普法教育的最后一公里,为2020年打赢蓝天保卫战和污染防治攻坚战做好法治保障,以法律为武器治理污染,以法治的力量保卫蓝天。同时,建议各地立法要因地制宜,不要简单对别人的进行复制,认真调研、精准立法,把好立法关,真正起到法律的效果。
    希望注重生态环境与教育的融合,让公园成为有文化的公园。物质资源终会枯竭,唯有文化才能生生不息。2017年7月27日,中国教育报指出习近平教育思想是指引中国教育改革发展前进的方向。总书记提出的教育战略是坚定实施科教兴国,始终把教育摆在优先发展的位置。我建议将生态公园与大学融合发展,新建5所到10所国际一流高校,解决河南教育短板的问题。
●海龙集团董事长徐晓:
    身为一名郑州市民,我见证了郑州市近年来生态环境保护为我们的生活带来的巨大改变,也从中收益。昨天调研的时候,亲身感受了母亲河贾鲁河以及其支流的水质和两岸生态得到了很大的改善。贾鲁河通过两年来的生态治理,实现河道的生态防洪、水资源利用、地下水补给、水质净化、生态修复、生物多样性恢复等综合性功能,最终形成“草长、莺飞、鱼游、蛙鸣”的健康水生态系统。
  建议我省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立法,制定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法规,为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推进全省生态文明建设,提供法治保障。加快地方性法规、单行条例建设。立足河南实际,着眼解决问题,既注重对上位法的补充和细化,增强地方立法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又坚持“针对问题立法,立法解决问题”,强调先行先试,彰显河南特色。让司法更深度地介入生态环境保护,打击污染环境犯罪行为,发挥惩治的震慑力,保障环境法律法规顺利实施。
  ●沈丘县冯营乡李寨村党支部书记李士强:
    坚持绿色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建设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治国理政的重要理念。郑州市作为河南省省会、国家中心城市、国家“一带一路”重要节点城市,目前正处在新型城镇快速化发展和加快推进国家中心城市建设的重要时期,需要良好的生态环境作支撑和保障。目前该市大量基础设施正在加快建设,各类产业正在转型升级,城镇人口正在聚集增多,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工作充满机遇和挑战。
    建议以立法形式推进环境保护思想教育,
形成保护生态环境人人有责、人人参与的局面。美丽中国建设是全民行动,是人民群众共同参与、共同建设的事业,生态文明建设思想认识是先导。通过出台地方环境保护教育条例,以立法的形式让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环保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进机关、进学校、进课本、进企业、进社区,让“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保护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等观念深入人心,形成共识,在推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会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建议补齐乡村环保立法短板,助推乡村全面振兴。当前,农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突出,既有环保设施建设短板、农民环保意识差等因素,也有环境监管部门管理不到位的因素,更有重要的生态环境保护领域法律存在空白点、环境执法能力弱等因素。农村与城市同在一片蓝天下,应受到同样的环境保护。因此要加快农村生态领域的地方立法建设,还老百姓蓝天白云、繁星闪烁、清水绿岸、鱼翔浅底的景象,让老百姓吃得放心、住得安心,为老百姓留住鸟语花香的田园风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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