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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7-18
2018-07-18 第12版:法院公告 大 |  中 |  小 

法院公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4092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执4564号孙兰玲:吴金芳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2017)豫0105民初514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吴金芳于2018年4月3日申请执行,本院于同日立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执4564号执行通知书、财产报告令、限制消费令、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后3日内履行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则依法强制执行。本公告自公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105执5114号郑州裕佳电力设备有限公司、河南柏特电气设备有限公司、王文鹏、王露霖: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分行申请执行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送达(2018)豫0105执511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执行决定书、执行裁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本院作出的(2017)豫0105民初15411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未履行,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祖本生:本院在执行河南神火建筑设备租赁有限公司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申请人河南景祥炉窑工程有限公司向本院提交书面变更申请执行人为河南景祥炉窑工程有限公司申请书。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05执异245号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执行局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在公告期满后10日内向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复议。
        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司法拍卖公告
    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将于2018年8月17日10时至2018年8月18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在河南省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对位于管城回族区东大街119号3层3号的成套住宅房地产进行公开拍卖活动,详情请关注网址(https://sf.taobao.com/0371/11?spm=a213w.3065169.0.0.M03r4A,户名:郑州市二七区人民法院)。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戴海浪:本院受理原告郑州豪庭装饰材料有限公司诉你合同纠纷一案,现已缺席审理终结。上诉人郑州豪庭装饰材料有限公司对本院(2017)豫0191民初13336号民事判决书不服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0191民初13336号民事判决书、上诉状,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燕书法:本院受理原告史圆圆诉你不当得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2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7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聂彬彬:本院受理原告左凌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送满后的15日和2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507审判庭公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张群义:本院受理邢俊彦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送达地址确认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郑州经济技术开发区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杜捷:本院受理原告孙永安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遇节假日顺延)上午9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公开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王芳:本院受理原告武海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0191民初2120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能自珍:本院受理原告王丽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7)豫0191民初17578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魏书霞:本院受理原告张宪云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91民初323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王其攀、杨艳君:本院受理原告郑州市晟通机械设备租赁有限公司诉你们建筑设备租赁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高新区中心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郑州牛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原告李海峰与被告郑州牛滴汽车服务有限公司返还原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7)豫0191民初133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省宇瑞实业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扬州艾美克线缆电器有限公司诉你公同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司公告送达(2018)豫0191民初787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高新区中心法庭(地址为郑州高新区长椿路与药厂街交叉口)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一式七份,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王文强: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新区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皮朝晖、吴西军:本院受理原告马文良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书副本、应诉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风险告知书、举证通知书、告知审判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公告吕建芳、田海霞、甄红胜:本院受理原告河南路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0191民初56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航空港经济综合实验区人民法院公告郭海良:本院受理原告刘学勤诉你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92民初35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如下:被告郭海良自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刘学勤返还租金12500元。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李浩:本院受理原告罗春颖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一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判决。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张银:本院受理张国保、郭荣琴诉张银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于建波、李文婷: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玖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追偿权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05民初276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你们于判决书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偿还原告垫付款项133157.68元及违约金21360元、贷后管理费3725元。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兰方、郑惠丽:河南玖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申请执行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本院作出的(2017)豫0105民初1838号民事判决书已经发生法律效力。因你们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权利人河南玖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本院依(2018)豫0105执1534号执行裁定书将李兰方名下车牌号为豫BC0A57的车辆予以查封、扣押。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105执1534号执行通知书、报告财产令和执行裁定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们自公告期满后3日内自动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履行,本院将依法评估、拍卖上述车辆清偿债务。限你们自公告期满之日起7日内到本院联系办理有关本案评估、评估报告送达、拍卖等执行过程的有关事宜。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卫星、孟燕、郑州双阳货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玖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快审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卫星、孟燕、郑州双阳货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玖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快审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李卫星、孟燕、郑州双阳货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河南玖奥汽车贸易有限公司诉你们追偿权纠纷一案,现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开庭传票、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廉政监督卡,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快审速裁中心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黄书彦: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郑州中心支公司诉被告黄书彦保险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答辩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河南启乘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孙艳鹏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05民初7132号民事判决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金水区人民法院公告苑晖、武勇:谢梅申请执行与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以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法律文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05执4360号执行通知书、(2018)豫0105执4360号财产报告令、(2018)豫0105执4360号执行裁定书及(2018)豫0105执4360号执行决定书,责令你于本公告期满之日起3日内履行(2017)豫0105民初25136号民事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逾期不到视为放弃相应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自发出本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公告郑州日新建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范国全与你方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102民初3215号案件的民事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开庭传票及廉政监督卡。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公开开庭进行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郑州市中原区人民法院公告陈小改:本院受理原告安建中诉被告陈小改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02民初47号民事判决书。(判决主要内容如下:被告陈小改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返还原告安建中借款200000元,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支付自2017年11月1日起至实际给付之日止的利息。案件受理费4300元,保全费1520元,公告费560元,共计6380元,由被告陈小改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民三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郑州市惠济区人民法院公告马瑞娟、巴涛:本院受理原告李小建诉被告你们民同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08民初1478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曹天帅、胡秀兰、曹恒军:本院受理原告徐帅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下午3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3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顶山市卫东区人民法院公告陈以羽、陈卫钢、陈孝卫:本院受理原告邹永启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依据《民事诉讼法》第92条规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310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402民初488号夏晴峰:本院受理原告董理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02民初48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402民初167号河南光华风光发电技术有限公司、藏申亮:本院受理李延洲诉你们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02民初16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
            平顶山市新华区人民法院公告
            (2018)豫0402民初1444号何红涛:本院受理安峰诉你、杨栋臣、平顶山市一鼎鲜酒店管理有限公司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8时3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民事审判第四团队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公告徐丽红、曾佑雅:本院受理原告陈丽诉你们与曾维汉、许长芳房屋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次日15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五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顶山市湛河区人民法院公告卢登朝:本院受理皇甫磊、王茜和王爱娈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三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2018)豫0411民初1385号、(2018)豫0411民初1386号和(2018)豫0411民初131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汝州市人民法院公告朱仕刚:本院受理原告马明志诉你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482民初102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汝南法庭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平顶山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郏县人民法院公告王璞、卢烨:本院受理原告郏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与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们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告刘全铃:本院受理原告粱亚光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之规定,现依法向你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合议庭组成人员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2018年8月8日15时30分在本院第六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平舆县人民法院公告孙中臣、徐春雨:本院受理原告金雯秋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经审理终结,因你外出,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1723民初762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孙中臣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偿还借款20000元及利息(按年利率24%计算,从2012年5月22日起至本判决确定的还款之日止);驳回原告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300元,由被告孙中臣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六十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王凤云:本院受理原告张喜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702民初178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驻马店市驿城区人民法院公告韩威:本院受理原告谭颖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1702民初169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驻马店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河南诺富特饲料有限公司:本院受理李满仓诉你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184民初3309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郑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新郑市人民法院公告刘明杰:本院受理原告新郑郑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诉你及马佩、曹建明、屈喜梅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风险告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一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申请执行河南九汇实业发展有限公司、鄢陵县康康塑化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鄢陵县康康塑化有限公司名下的位于许昌市鄢陵县创业大道东侧未来大道北侧的工业用地、地上房屋、附属物、构筑物等进行了查封,现进行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鄢陵县康康塑化有限公司坐落在许昌市鄢陵县创业大道东侧未来大道北侧的工业用途的房产,土地使用权证号:鄢国用(2013)第0187号,面积24079.1平方米。及该土地上的房屋、房屋所有权证号:鄢陵县房权证字第0000010272号、0000010270号、0000010271号、0000010273号,房屋面积共计4580.10平方米。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鄢陵县康康塑化有限公司、拍卖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杨少杰、联系电话:0374-2929311。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若对本院拍卖的有异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标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关注淘宝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或直接与本院执二庭联系。
            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拍卖公告
    本院在执行鄢陵县巨丰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申请执行牛向阳、冯丽英民间借贷纠纷一案中,对被执行人牛向阳、冯丽英所有的位于鄢陵县翠柳路西侧翠微路北侧莱茵河畔及翠微路东侧翠微路北侧碧翠园4处商业用房进行第二次网络司法拍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拍卖标的:鄢陵县翠柳路西侧翠微路北侧莱茵河畔3幢楼1-2层C005号商业用房,鄢陵县房权证字第0000008045号,所有权人冯丽英,面积437.10平方米。鄢陵县翠柳路西侧翠微路北侧莱茵河畔21幢楼1-2层C006号商业用房,鄢陵县房权证字第0000008044号,所有权人牛向阳,面积643.20平方米。鄢陵县翠柳路东侧翠微路北侧碧翠园9号楼1单元1-2层C1、C2、C3号商业用房,鄢陵县房权证字第0000004338号,所有权人冯丽英,面积649.22平方米。鄢陵县翠柳路东侧翠微路北侧碧翠园6幢楼1单元1-2层C4、C5、C6号商业用房,鄢陵县房权证字第0000004337号,所有权人牛向阳,面积640.08平方米。拍卖标的权属所有人:牛向阳、冯丽英。拍卖法院:河南省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联系人:杨少杰;联系电话:0374-2929311。与本案拍卖财产有关的担保物权人、优先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若对本院拍卖的有异议,自公告发出之日起5日内向本院提出,逾期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其他参加竞买的单位和个人需要了解上述拍卖标的拍卖底价、拍卖时间、拍卖公告刊登的报刊以及拍卖过程中拍卖物的降价情况等有关事宜的,请关注淘宝网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平台或直接与本院执二庭联系。
              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公告范红军:本院受理原告及祥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18)豫0811民初744号民事判决书。限你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速裁庭(308室)领取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博爱县人民法院公告徐栋:本院受理原告刘南方、李芙、王方方、刘诗远诉你及刘志强、张万山等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一案,因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合议庭通知、(2018)豫0822民初1379号民事裁定书。原告诉请:一、判决各被告连带赔偿原告亲属刘志刚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精神抚慰金、被抚养人生活费等各项损失共计466346.19元;二、诉讼费由被告承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之后的第三日早上8时30分(遇节假期顺延),在本院7号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裁判。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人民法院公告柴玉环、侯淑文:本院受理原告马子淇诉被告柴玉环、侯淑文医疗损害贵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0203民初1519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被告柴玉环、侯淑文于本判决生效后10日内连带赔偿原告马子淇住院伙食费、营养费、护理费、交通费共计9285元。案件受理费50元,由被告柴玉环、侯淑文连带负担;公告费由被告柴玉环负担。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
                孟津县人民法院公告杜小民:原告李菊辉、李若涵、李成明、王金连诉你与陈小涛、洛阳宁安化学危险品货物运输有限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状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孟津县人民法院公告洛阳建洛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原告付东海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0322民初185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孟津县人民法院公告蔡红卫:原告郭晓玲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22民初327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孟津县人民法院公告李详建:原告许德印诉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答辩状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和30日内。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民事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理。
                孟津县人民法院公告陆林林、马东方:原告陆亮亮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0322民初2015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洛阳市涧西区人民法院公告义马市龙祥商贸有限公司、三门峡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吕桂富:本院受理原告洛阳市红日矿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与被告义马市龙祥商贸有限公司、三门峡金瑞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吕桂富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7)豫0305民初5086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向原告洛阳市红日矿山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送达判决书后,其在上诉期内提出上诉。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向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
                新安县人民法院公告袁献忠、石丽:原告李小伟诉你们二人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审理终结。因你们下落不明无法直接送达法律文书。现依法公告向你们送达(2018)豫0323民初83号民事判决书,判决内容为:限被告袁献忠、石丽于本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共同向原告李小伟偿还借款443000元及利息(利息以443000元为本金,按照年利率6%为标准,计算至限定被告袁献忠、石丽履行期限届满之日止)。案件受理费9826元,公告费600元,共计10426元,减少诉讼请求的受理费3492元予以退还,剩余6934元,由被告袁献忠、石丽承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李公保、李胜辉:本院受理原告刘俊卿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7民初6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207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白永强、刘俊芳、郭卫卫:本院受理原告祁学伟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7民初433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207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聂郑委:本院受理原告邢桂芳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民事裁定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城关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告李汉立:本院受理上诉人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洛阳中心支公司与被上诉人李庆仓、李汉立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民终129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60日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即视为送达,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赵俊超:本院受理原告马胜利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18)豫0327民初721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207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李石伟:本院受理原告徐苏娟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18)豫0327民初750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来本院209室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河南省洛阳市中级人民法院。
                宜阳县人民法院公告谷治强、兰彩团:本院受理原告刘浪波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和30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7号审判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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