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7-13
2018-07-13 第05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庭审拒执案震慑失信人

作者:记者杨占伟通讯员张婷婷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61
    本报巩义讯(记者杨占伟通讯员张婷婷)7月9日上午,巩义市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拒不执行判决、裁定案件。
    2017年5月23日,巩义市法院判令赵某霞偿还杨某借款3.7万元,赵某霞一直未履行义务,案件进入执行程序。2017年8月8日,法院向赵某霞送达了执行通知书及报告财产令,经查赵某霞有能力履行却仍拒不执行。2018年5月20日,公安机关以涉嫌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对其刑事拘留。
    近日,法院审理后认为,赵某霞对法院生效判决确定的义务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其行为已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赵某霞在被拘留期间,其家属已偿还部分欠款,并取得了杨某的谅解,故巩义市人民法院判处赵某霞拘役6个月,缓期一年执行。
    通过此次庭审,巩义市法院有效地打击了“拒执”犯罪行为,保障了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同时对现场旁听的失信被执行人起到了震慑作用。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