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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7-04 第12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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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运德隆置业有限公司破产和解案投资人招募公告 |
(2018)豫1403破申6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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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1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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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丘市睢阳区人民法院于2018年4月26日作出(2018)豫1403破申6号之一《民事裁定书》,依法裁定受理商丘市运德隆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运德隆公司)破产和解申请,并于同日作出(2018)豫1403破申6号之二《决定书》,指定河南瀛宋律师事务所、河南卓衡律师事务所担任管理人(以下简称管理人),李晓华为破产管理人负责人。 为维护运德隆公司运营价值,提高债权人的清偿比例,引进具有实力的投资人,确保运德隆公司破产和解成功,现管理人根据有关规定面向全国公开招募投资人。 一、项目介绍 运德隆公司本次和解开发项目“运德隆七号公馆”位于中华民族重要发祥地、国家历史文化名城商丘市的睢阳区境内,项目用地《商土网挂【2015】-1号》地块位于江南路西,育红路北,侯恂路南。规划条件规定指标:总土地面积45676.151平方米,规划用地面积40000平方米,地块兼容商业用地比例≤25%,建筑密度≤33%,容积率≤3.5,绿化率≥30%,建设高度<100米。项目西侧临近睢阳古城,周边有学校、医院,项目周围有名门地产、商丘碧桂园等项目,地理位置优越,配套齐全、交通便捷,环境优美,可打造成居住商业为一体的高档精品社区,满足广大消费者的需求。 二、运德隆公司情况 (一)基本信息 运德隆公司于2008年注册成立,注册资金3100万元,住所地:河南省商丘市南京路中段路北。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原股东构成:巫百有、秦英超。 (二)负债情况 根据河南豫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豫华所审字【2017】第01101)号审计报告,运德隆公司于负债总额432476400.00元,资产负债率416.01%。 (三)破产和解的可行性 1.运德隆公司陷入资金困境,大部分债权人了解情况后,对运德隆公司给予谅解,并积极与运德隆公司一起寻找自救办法。 2.商丘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决策为运德隆公司解决困境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3.运德隆公司于2015年5月顺利摘牌出让的60亩土地(商土网挂【2015】-1号宗地),并支付土地出让金3900万元。政府方面也通过召开一系列会议,出台相关文件,支持运德隆公司对商土网挂【2015】-1号宗地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相关土地手续正在办理中。 4.现只要有实力的投资人能够注入资金,运德隆公司与债权人签订和解协议,缴纳剩余土地出让金,完善各种开发手续后,就可进行商品房开发建设。 (四)其他情况的说明 1.运德隆公司债务化解问题。根据政府规划并结合实际,商土网挂【2015】-1号宗地占地约60亩,经河南广聚土地房地产评估有限公司估价,该土地现有价值为21436万元;债权人意向要求建设商业门面用房不低于20000平方米或等值的相应住宅用房,通过冲抵方式或以售房款支付等方式偿还运德隆公司的全部债务;剩余部分开发面积为开发方的成本回收和利润收益。(具体面积以和解协议约定为准。) 2.关于下余未缴的土地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由被选中的意向投资人承担,资金数额6500万元左右(具体数额由相关部门计算为准)。该地块的滞纳金问题,市政府暂同意免缴,以后若被认定为不符合相关法律规定时,市政府依法保留追缴权利。如果将来市政府追缴滞纳金,由运德隆公司、投资人承担,债权人不承担此费用,管理人不承担责任。 3.运德隆公司和解项目相关的税费事宜,请意向投资人自行向有关部门咨询,管理人不负责税务咨询及承担相关税务风险。 4.投资人与运德隆公司的项目合作方式,由投资人与运德隆公司协商自行确定。 5.债权人会议通过和解协议、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破产程序终止,并予以公告。管理人向运德隆公司移交财产和经营业务,相关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承担。 三、招募方案 (一)投资人条件和报名 1.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良好的商业信誉; 2.拥有足够的资金实力进行投资,并能出具相应的资信证明或其他履约能力证明; 3.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公司可联合参与投资,需书面说明各自的角色分工,但至少有一个公司符合上述条件; 4.投资人无数额较大到期未清偿债务,无作为被执行人的案件;最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行为;最近三年未列入失信行为人等; 5.意向投资人或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财务状况或信用记录不良的,管理人有权认定意向投资人不具备投资人资格; 6.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18年7月9日前向管理人提交《参与和解投资意向书》报名,并附以下材料: (1)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如为联合投资人,需说明各主体的角色分工、权利义务等,联合投资人相互之间应当承担连带责任)。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和近三年的主要财务指标;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 (4)现行有效的企业法人章程复印件; (5)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 (6)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7)意向投资人董事会、股东(大)会等决策机构同意对此项目投资的决议原件; (8)载明联系人、联系电话、电子邮箱、传真号码、通信地址的法律文件送达地址确认书; (二)保证金 意向投资人拟对债务人进行和解投资的,应缴纳投资保证金。 (1)投资保证金的金额及缴纳方式 意向投资人提交《参与和解投资意向书》报名时,应向管理人缴纳投资保证金1000万元。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18年7月8日前将投资保证金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商丘市运德隆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分行 账号:250760096183 (2)投资保证金的使用 《和解协议》获债权人会议通过后,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转为支付破产费用、共益债务、履行和解协议费用。 (3)投资保证金的退还 《和解协议》未获债权人会议通过,管理人在5个工作日内退还意向投资人所缴的投资保证金(不计息)。 (4)投资保证金的没收《和解协议》获债权人会议通过后,人民法院裁定认可后,如投资人拒绝与管理人签订书面投资框架以及与债务人签订投资协议的,管理人有权没收其缴纳的投资保证金,取消其中标资格,重新确定和解投资人。 (5)正式报名后,意向投资人领取该项目相关资料。(地块坐标图、规划条件及其他相关资料) (三)和解投资方案 1.为依法推进债务人和解进程,保护债权人合法权益,意向投资人应当围绕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制作投资方案,确保和解方案具有可行性、能够得到有效执行。 2.如有多个意向投资人满足资格条件的前提下,意向投资人出具的和解投资方案由评审工作小组评审后选择最佳方案确定和解投资人,根据该投资方案编制《和解协议书》提交债权人会议表决。 3.投资方案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意向投资人介绍(意向投资人主体资格、股权结构、历史沿革、经营范围等)。 (2)意向投资人的主要业务(业绩)情况。 (3)项目规划设计方案、偿债方案和经营方案。 (四)投资方案的提交 1.投资方案应装订成册,封面应加盖意向投资人公章; 2.意向投资人应将投资方案一式三份装袋密封; 3.意向投资人提交投资方案时,需提供与方案文件内容相一致的电子文档。电子文档应刻录到光盘上或存入U盘,与方案文件一起密封提交; 4.提交的时间: 意向投资人最迟应于2018年8月1日前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文件。 5.和解投资方案文件接收地址: 河南省商丘市睢阳区南京路宇鑫国际小区1号楼1单元903房间商丘市运德隆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办公室。 管理人联系电话: 13613709998 李律师 13598308895 吕律师 电子邮箱:13613709998@126.com 意向投资人如有疑问,可按上述联系方式与管理人联系并了解债务人的详细情况。 声明:意向投资人缴纳投资保证金并向管理人提交投资方案文件的,视为同意按债务人现状进行投资,相关投资风险自行承担。特此公告! 商丘市运德隆置业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 2018年7月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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