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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28 第05版:法治综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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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决胜执行难洛阳法院正攻坚”系列报道之三十三 |
新安县法院:精准打击拒执罪全力解决执行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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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郎松涛刘晓东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123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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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落实最高法院决策部署,不断调整工作思路,大力加强“一性两化”建设,集全院之力决胜“基本解决执行难”,特别是全省法院开展“百日执行攻坚”活动以来,新安县法院以强有力的手段,依法依规使用惩戒措施,特别是通过“自诉”程序,加大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打击力度,让这些失信者在新安县无处藏身。 该院在打击拒执犯罪时,党组形成一致意见,就是“公诉”与“自诉”两条腿走路。对于有能力而拒不履行法院判决、裁定的失信者,法院坚决进行打击,决不心慈手软,同时利用该院刑事审判力量,加大“自诉”打击力度。2018年以来,该院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公诉”立案1起,“自诉”立案9起,目前已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1人,判处罚金1人,和解1起,自动履行2起。经院审判委员会研究,该院已决定对6名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的被告人采取逮捕措施。对于初步查明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事实且被告人拒不配合法院刑事传唤的案件,法院依托公安机关所掌握的被告人社会关系情况及上网追逃技术手段,由法院签发逮捕令后交由公安机关执行逮捕。这也是该院探索出的一条“找人”新路径。这些被立案追究的被执行人,有的拥有房产、车辆,私自转移、转让导致判决无法执行;有的银行账户有交易流水,收入挪作他用不履行义务;有的因被判处腾出房屋而设置障碍,拒绝腾出房屋。根据他们的拒执行为,法院一一实施了严厉制裁。 今年5月,移交公安机关抓捕的被执行人韩某的行踪被新安县公安机关掌握,民警当天将其抓获,并羁押至新安县看守所。韩某由周某担保,向申请执行人王某借现金250万元,该案经新安县人民法院判决进入执行程序。2017年9月,韩某因拒不履行法院判决义务,被依法拘留15日。韩某向法院交纳10万元后,因身体原因不适合羁押,暂缓拘留。之后韩某避而不见,拒不履行判决义务。申请执行人王某向该院提出“自诉”申请,要求追究韩某拒执刑事责任。韩某到案后,如实向法院陈述了自己私自转让查封车辆和拥有某公司股权的事实,并表示愿意配合法院尽快履行判决义务。 2018年5月20日,王某辉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同案的王某星犯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被判处罚金人民币3万元。法院在审理中查明,两被执行人开办有公司,有车辆,银行交易明细中有数十万元的收支流水,完全有能力履行法院判决义务而拒不履行。收到法院刑事判决书时,两被执行人后悔不已。 在新安县法院的立案诉讼服务大厅、执行局指挥中心均设有展板,集中展示法院审理的拒执犯罪典型案例,并对可能构成该罪名的行为予以详细的列举,加大了对当事人的教育释法力度。 该院党组书记、院长毛迎春表示,打击拒执犯罪是解决执行难的有效手段。依法发挥刑罚惩戒功能,让那些企图逃避法律义务的“老赖”难逃法网,是人民法院责无旁贷的职责。新安县法院在审理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犯罪时,认真落实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严把事实关、证据关、法律关,不断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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