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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8-06-28 第04版:政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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濮阳市积极推广南乐县“2+2+3”经验 |
优化村(居)公共法律服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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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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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濮阳讯(记者李梦扬通讯员吴文士鲁学武王宁)6月26日,濮阳市召开全市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现场会。会议要求借鉴“枫桥经验”,推广南乐县“2+2+3”工作经验,实施“律师进基层服务全覆盖”工程,9月底前全市所有村(居)全部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切实打通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最后一公里”。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邵景良出席会议并讲话,副市长王天阳主持会议。 邵景良说,要明确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的工作任务,即协助司法所、村(居)民委员会开展好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提供专业法律服务,做好排查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工作,协助做好特殊人群管理工作;要强化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建设的保障措施,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平安建设考核体系,建立党委领导、政府负责、司法行政机关组织实施、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社会广泛参与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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