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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1 第13版:天平专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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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赖”躲云南照样逮回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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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袁刻攀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4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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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8日凌晨,被执行人陶某刚体检完,就被送进了看守所。此刻,我国传统节日端午节刚刚来临。 陶某在2016年以前曾多次向石某借款,并于2016年8月10日向原告石某出具借条85.5万元。后来陶某未按期还款,石某将陶某起诉至法院。 2017年4月,召陵区法院判决被告陶某于判决生效后十日内向原告石某偿还借款本金85.5万元及利息。 2017年8月,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召陵区法院经过大量调查,发现陶某名下有两部汽车和一栋房产,并查实该房产正对外出租。看来被执行人是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但是却对法院判决置若罔闻,这已经符合了拒执罪的构成要件。 在大半年时间寻找未果的情况下,2018年5月29日,召陵区法院以涉嫌拒执罪决定逮捕陶某。召陵区公安分局接到法院的决定后立刻将陶某的信息发布到了“追逃网”上。 2018年6月11日22时15分许,丽江市警方根据在逃人员预警在丽江市古城区某宾馆将陶某抓获,并立刻通知了漯河市警方。 2018年6月14日晚7时许,召陵区法院干警在经过一天的飞机和汽车行程后终于到达云南省丽江市古城区。 2018年6月15日上午,召陵区法院干警到丽江市古城区公安分局祥和派出所办理“在逃人员”移交、接收手续,并向漯河市公安局申请撤网密码;下午到陶某曾经打工的地方——丽江某美容养生馆询问陶某的收入情况。 2018年6月17日11时许,召陵区法院一行人将被执行人陶某从丽江市看守所提出;下午2时许在丽江市公安局机场分局办理押送审批手续;19时20分到达新郑国际机场后,连忙向看守所赶去…… (袁刻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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