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8-06-21 第10版:平安南阳
| 大 | | 中 | | 小 |
|
|
饭店聚餐“老赖”被擒 |
|
|
作者:马骏胡晓飞张朝凤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97 |
|
|
|
本报讯端午节期间,新野县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张朝凤、钮强忠、吕志侠等人远赴郑州,通过连续蹲点、走访,于6月18日中午将正在郑州某饭店和朋友聚餐的被执行人王某某、毕某某控制并带回。 2014年,王某某向东某、林某各借款50万元,借款期限为1年。借款到期后,东某、林某多次向王某某追要无果后,将王某某诉至法院,最后经法院调解,王某某同意在2016年6月6日前偿还东某、林某各50万元。案件进入执行环节后,新野县人民法院查明王某某对毕某某享有到期债权,经新野县人民法院依法通知,毕某某仅履行了少部分还款义务,剩余款项拒不支付。被执行人王某某、毕某某拒绝报告当前及收到法律文书之日前一年的财产情况,新野县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对王某某拘留15日、罚款5万元,对毕某某拘留15日、罚款5000元的处罚决定。 据了解,端午假期期间,新野县人民法院共司法拘留9人,执结案件6件,执结标的额110余万元。 (马骏胡晓飞张朝凤)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