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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21 第08版:社会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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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召县检察院召开听证会审查逮捕案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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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巩向惠 段文聪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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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为主动接受外部监督,保障审查逮捕案件质量和效果,近日,南召县检察院对一起由公安机关提请批准逮捕的赵某涉嫌敲诈勒索案召开了公开审查听证会。 本次听证会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律师代表等社会人士组成听证团,这是该院今年首次对拟不批捕案件的公开审查活动。 听证会由该院侦查监督部门主持,公安机关侦查人员、犯罪嫌疑人亲属和邻居、该院案件承办人参加,并邀请听证团成员通过对案件事实、适用法律问题、社会危险性等听证内容进行了解并提出评议意见。 听证会上,该院案件承办人结合相关法律规定,把案件事实向听证团成员进行详细阐述后,公安机关案件承办人、犯罪嫌疑人代理人、被害人也先后发表意见。在充分了解案件事实和情节的基础上,与会听证团成员多数认为:犯罪嫌疑人赵某犯罪情节轻微,归案后认罪认罚、悔罪态度较好,无前科、系初犯,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退还赃款,对其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无继续羁押必要。该院综合案件审查结果及听证团成员意见,最终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对赵某变更强制措施。 此次听证会以公开透明的执法办案和科学有效的检察管理,来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公正的关注和期待,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巩向惠 段文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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