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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6-21
2018-06-21 第03版:重点阅读 大 |  中 |  小 
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近半年,各项规定落实得咋样?记者多方探访找答案

用好新条例 管好咱的家

作者:□记者王园园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578
核心提示
    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于2018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老旧小区如何加装电梯?”“业主委员会如何在政府的指导下成立?”“如何解决群众在反映问题时,相关部门互相‘踢皮球’的现象?”……对于生活中存在的这些热点、难点问题,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都以立法的形式进行了回应。如今,该条例实施已将近半年,各项规定落实得咋样?近日,记者围绕这个问题进行了深入采访。
老旧小区改造难推进试点工作改善居住环境
    虽然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已实施近半年,但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备案的加装电梯的老旧小区依然屈指可数。记者在采访中发现,虽然目前政策上的支持有了,但困扰老楼加装电梯的最大问题费用分担依然存在。电梯加装行业的程师傅说,现在老楼加装电梯的费用并非高不可攀,一般来说,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情况下,一个普通单元楼加装电梯的费用约为50万元。按一个单元12户计算,每户承担的平均费用一般不会超过5万元,但受限于居民的不同情况,如何在确切数额上细分该费用,却没有一个明确的标准,需要不同楼层的居民进行协商。因涉及切身利益,这个协商往往耗费时间且难达成一致。
    老旧小区改造一直是群众关注的热点。记者了解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正在组织开展全省老旧小区摸底调查和试点推进工作,老旧小区加装电梯、建设停车设施等问题有望从根本上得到解决。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要求,各地要在6月底完成摸底调查工作,并加紧编制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实施方案,明确改造目标、内容、时间安排,细化任务措施,落实责任人,加快推进试点工作。全省将积极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工作,各省辖市要选择2至3个符合老旧小区改造范围的试点,以完善老旧小区配套设施为切入点,通过实施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弱电、道路等改造提升项目品质,重点解决群众的用水、用电、用气等问题,通过楼道修缮、绿化美化、增建文体设施等,对小区建筑物本体和小区环境进行适度改善,有条件的小区可以同步考虑增加电梯、建设停车设施等。
物业不公示广告收入小区业主摘掉电梯广告牌
    近日,郑州市未来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附近的锦江国际花园小区业主代表王先生称,他们(一些业主)对小区的物业服务不满,此前曾与物业沟通让其公示小区电梯广告的收入和使用情况,但物业未公示。为提醒物业按照《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规定公示电梯广告的收支情况,他们就将电梯内的广告牌摘了。
    事后,为该小区服务的河南某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的王经理也表示,按照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要求,小区内公共区域的广告收入确实需要公示,他们会按照要求执行,每半年公示一次,由小区业主委员会监督。之后,经过多方协调,该小区业主和物业达成了一致,矛盾得以解决。
    郑州市住房保障和房地产管理局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新修订的《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未经业主大会同意,物业服务企业不得擅自利用或者擅自允许他人利用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广告、宣传、经营等活动,不得擅自设置或者擅自允许他人设置营业摊点。该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下列信息:业主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情况,公共水电分摊费用情况,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共车位、共用车库经营所得收益和支出情况;业主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当答复。第八十二条规定,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九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未在物业管理区域显著位置公示有关信息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发放备案证书让业主委员会更好服务居民
    “感谢居委会和办事处为我们小区申领证书所作的努力,今后,我们业主委员会成员将全心全意为业主们服务。”平顶山市兴州家属院业主委员会主任孙红安拿到“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书”后激动地说。5月4日上午,“河南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书”首发仪式在平顶山市举行。该市兴州家属院的业主委员会代表领到了我省第一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书”,成为我省第一个依据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筹备成立并实现网上备案的业主委员会。
    “业主委员会是广大业主权利实现的重要载体,成立业主大会有利于形成业主共同意志。”6月12日,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张达接受采访时表示,从我省20多年的物业管理发展经验中可以看出,政府主导+企业推动的方式存在缺乏业主主动参与的问题,使人民群众自己的事情自己说了不算,出现“被动管理、被动服务”,而推动业主自我管理,有利于将人民主体管理地位从“幕后”推向“前台”,变“被动接受服务”为“主动自我管理”。
    值得一提的是,目前河南省物业管理综合监管平台已成功升级,业主委员会可以免费注册登录、填报申报资料,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在平台上就能对申领小区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直接发证。短短一个多月,已经有多个业主委员会代表领到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证书”。
    张达介绍,目前我省“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正在制定中,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开通了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网络备案渠道,印制了全省统一的备案证书,有利于提高业主大会备案的工作效率。备案证书的发放可以避免业主委员会超期服役、督促业委会及时换届、辨别真假业委会成员,为业主委员会开展工作提供有力的身份证明。为提高“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指导规则”制定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在全省范围内征求起草意见,计划利用2至3个月的时间完成文件制定工作。
三个办法五项备案促进条例落到实处
    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备受社会各界关注。由于该条例涵盖内容广,涉及主体较多,对于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关注的重点条款需要制定相关的实施细则。该条例第九十四条规定,业主大会及业主委员会指导细则、前期物业招投标制度、管理规约、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物业服务规范等由省人民政府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自本条例施行之日起一年内制定并公布。这些配套文件是条例明确要求省级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
    记者查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网站发现,目前我省已开始制定“河南省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实施办法”“河南省物业管理用房管理办法”“河南省物业管理区域管理办法”。
    另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还下发通知,公布了五项物业管理备案制度,分别为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包括新建物业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已投入使用项目物业管理区域备案和物业管理区域调整备案)、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备案(包括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和前期物业管理中标备案)、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备案。从通知中可以看出,此次推行的备案制度是落实《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的主要举措,与当前国家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精神一致。通知要求主管部门紧扣行政备案职责定位,密切联系日常业务,按照法定工作权限,以方便企业、群众办事为原则,认真落实行政监管责任,坚决杜绝扩大备案管理权限和备案事项审批化。推行备案制度有助于各级主管部门建立各类物业管理档案资料和基础数据,实现物业管理行业“情况清、底数明、控得住、服务好”,为全面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做基础准备。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行诚信淘汰机制
    记者了解到,最近两年,国家在物业管理市场方面出台了一系列放管服改革措施,新版《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结合改革变化,也制定了一些新的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在贯彻落实这些制度措施方面,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做了很多相关工作。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房地产市场监管处副处长吴小红介绍,物业服务行业原来实行的是资质许可制度,物业服务企业需要取得资质证书才能开展经营活动,物业服务从业人员也需要取得物业管理师资格证书才具备从业资格。但是,国家在前一时期先后取消了物业管理师资格和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许可制度,并提出要通过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来转变物业管理市场监管思路。为此,我省要求,要通过加强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承接查验、物业服务企业信息公示、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监督检查等制度的落实,来加强物业管理市场事中事后监管。
    吴小红说,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目前已就前期物业招投标、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物业服务“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检查制定了具体操作细则,下一步,将紧密结合条例继续完善物业管理市场事中事后监管措施,并抓好落实。
    另外,目前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已着手开展我省物业服务市场诚信体系的调研工作,并要求在制定物业服务市场诚信体系相关制度时,物业服务市场诚信体系涉及的主体要全面,不能遗漏掉任何服务主体;各个主体的信用标准制定要科学,真正反映各个主体的实际情况;正确理解和把握诚信体系在行政管理中的定位,不能超出《河南省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原则和范围,更不能擅自设置行政门槛违背国家放管服改革总体要求;要实行“一处失信处处受限”的诚信淘汰机制,真正发挥诚信体系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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