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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4 第11版:平安平顶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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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票冻结忙还债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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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记者陈亚洲通讯员张朋乐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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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平顶山讯(记者陈亚洲通讯员张朋乐)“王法官,钱我如数拿来了,你们赶紧把我的案件结了吧。”6月9日,周六上午,被执行人杨某拿着一沓现金出现在汝州市法院执行局。 原来,2017年1月31日,杨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行驶至汝州市汝河桥中段时,与李某驾驶的小型轿车相撞,致使李某车内乘坐人受伤,两车受损,造成交通事故。汝州市公安交通警察大队作出事故认定书,认定杨某承担事故全部责任,后汝州市法院判定杨某赔偿原告李某各项损失共计33080元。杨某不服判决向平顶山市中级法院提起上诉,二审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王荣卿向被执行人邮寄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财产申报令,通过网络查控系统及线下查询,没有查询到可供执行的财产,于是多次电话与杨某沟通调解案件,其均态度强硬,后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曾一度极不配合的杨某6月9日主动来到法院还钱,原来是法院冻结了他股票账户上9万余元的股权,促使他履行了义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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