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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14 第07版:税法天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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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阳市国税局减税“红包”进纳税人腰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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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贾浏晖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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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6月初,洛阳市迎来深化增值税改革的首个申报期。提起5月1日起实施的税收新政,刚刚申请转为小规模纳税人的洛阳西绪福文化传播有限公司负责人激动地说:“税负降低后,企业流动资金更充裕了,税收‘红包’直接进了腰包。” 原来,自今年5月1日起,增值税新政将小规模纳税人的认定标准调整为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500万元及以下。增值税新政一出,该公司财务人员就算了一笔账:如果转为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负将从3.91%降为2.91%,按照现有经营规模测算,预计全年可以少缴税2.5万元。于是,该公司果断到税务机关申请“身份转换”。 据统计,目前洛阳市共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3.1万户,其中,1.9万户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0万元及以下。新政实施后,这部分企业有了更多选择。今年12月31日前,符合条件的一般纳税人均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截至6月10日,洛阳市已有813户一般纳税人选择转为小规模纳税人。 此外,从今年5月1日起,我国将原有的17%、11%增值税税率分别调整为16%和10%,调整范围涉及商业、制造业等,这部分行业实现税收占洛阳市国税总收入的87.5%。洛阳市国税局工作人员介绍,看似1%的税率下降幅度并不大,但是从洛阳市应纳税额占比来看,增值税税负下降幅度将达到2.05%。(贾浏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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