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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8-06-14
2018-06-14 第05版:扫黑除恶进行时 大 |  中 |  小 

公 告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72
河南九洲协力国际贸易有限公司:
    根据举报,经稽查,发现你单位存在以下违法行为:欠缴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414464.81元;欠缴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的工伤保险费7589.13元;欠缴2015年4月至2017年12月的失业保险费35568.31元;欠缴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的医疗保险费259991.27元;欠缴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的生育保险费17048.23元。以上事实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第一款之规定。
    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八十六条之规定,特向你单位送达《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社会保险稽查限期改正指令书》(郑人社基令字〔2018〕第1003号),自公告之日起60日即视为送达,限你单位自公告期满十个工作日内到到郑州市社会保险局和地方税务机关:补缴2015年1月至2017年12月的养老保险费414464.81元;2014年10月至2017年12月的工伤保险费7589.13元;2015年4月至2017年12月的失业保险费35568.31元;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的医疗保险费259991.27元;2015年5月至2017年12月的生育保险费17048.23元,并依法加收滞纳金。
    请你单位自本限期改正指令书公告期满后十个工作日内,把改正情况以书面形式报我单位。如果逾期拒不履行本限期改正指令书的,我局将依法做出行政处理决定。
    联系电话:0371-67185711,0371-67170201
      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8年6月14日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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