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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6-01 第04版:政法前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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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
获食药监械告(2018)药1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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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24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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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娜娜: 你未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在获嘉县亢村镇北街村新视力眼镜店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一案,我局已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现向你公告送达(获)食药监械罚〔2018〕药1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自发出公告之日起60日内到获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领取行政处罚决定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行政处罚决定,可在公告期满60日内,向获嘉县人民政府或新乡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公告期满之日起六个月内依法直接向获嘉县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获嘉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8年6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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