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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31 第32版:法治综合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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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引纠纷和谐执行得人心

作者:范赤赤王芳芳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83
    本报讯8月14日上午,嵩县人民法院成功调解一起交通事故引起的财产损害案件,被执行人单某与李某当庭支付赔偿款7.5万元给王某,双方握手言和。
    2017年6月19日,嵩县法院执行局立案受理了王某申请执行单某、李某交通事故纠纷一案,在执行过程中,嵩县法院执行局执行法官多次通知被执行人单某、李某来法院做释法析理工作,但其都拒不配合,为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利得到及时实现,8月14日,执行法官赶赴被执行人家中将其带到法院,为有效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执行法官对双方当事人进行调和,但都没有成功,最终只能将单某与李某送往拘留所,在拘留期间,执行法官依然没有放弃,再次前往拘留所,对单某、李某进行劝解,最终功夫不负有心人,单某与李某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愿意积极配合法院的工作,得到申请执行人谅解。最终,在执行法官的调解下,单某、李某积极履行自己义务,案件得以执
结。(范赤赤王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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