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31
2017-08-31 第24版:法治南阳 大 |  中 |  小 
www.santc.com www.xsguan.com www.ma-mo-ru.com http://www.santc.com/193.htm www.xsguan.com www.duxiaba.com www.xianwenge.com www.oo0q.com

法官兼做审判辅助事务“不堪负重”现状亟待改善

作者:社旗县法院张永军闫宗淼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753
    法官员额制改革对核心审判工作与辅助事务的合理分工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现实审判工作中法官兼做审判辅助事务已成了改革后期亟待解决的关键问题,大量的审判辅助事务让法官不堪负重,具体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关联性工作。包括特殊类型案件立案审查、诉讼保全、文书送达、走访调查、阅卷、主持调解、巡回审判、组织评议、参加审委会、参加法官联席会议、文书制作校对、案卷归档移送等。
    事务性工作。包括排期开庭,委托鉴定、评估、审计,组成合议庭,案件信息录入,接待当事人等。
    延伸性工作。包括诉讼指导、法律释明、判后答疑、案件回访、处理来信来访等。
    服务型工作。包括协调汇报、司法建议、审判白皮书制作、法治宣传、法律咨询、参与地方党政事务等。
    员额制改革要求主辅分离,但在主审判与辅助事务配合过程中,常常出现法官需求与辅助供给之间的矛盾。司法辅助资源不充分。大部分基层法院司法辅助人员还达不到员额法官数量。司法辅助人员定位不准。未入额的审判员转为司法辅助人员后,能不能参与办案,如何考核晋升,尚无明确规范和细化,且员额法官与辅助人员的待遇偏差,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工作积极性,在审判工作中甚至出现效率倒挂现象。司法辅助人员专业素能不足。由于司法辅助人员明显不足,为配比“1+1+1”模式构建审判团队,有些地方不得已临时招聘一些非专业类的书记员等辅助类人员,受工作能力限制,工作力度不够,跟不上法官需求。
    据此,笔者建议:建立全省法院系统司法辅助人员统一招录制度,按照1名法官,2名法官助理,1名书记员的比例组成审判团队;明确司法辅助人员的分工、考核、晋升规范,建立与晋升、奖惩挂钩的激励机制,防止人浮于事、消极拖延等不良行为发生;尽量减少法官非审判事务,真正使法官从繁杂的行政事务中解脱出来,提素能,强审判,提升审判质效。
        (社旗县法院张永军闫宗淼)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