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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31
2017-08-31 第23版:法治南阳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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繁简分流提高办案效率

作者:通讯员宁旗王远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488
    本报讯(通讯员宁旗王远)近年来,南阳市宛城区检察院为解决公诉案件数量多、公诉人员少的突出矛盾,积极探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提高办案效率。
    确定划分标准。该院结合案件类别、法定刑的轻重及被告人的认罪态度,将本院移送审查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依法可能判处三年以上刑罚的案件、结伙作案或多次作案类案件、被告人不认罪的案件等确定为繁类案件,按法定程序正常办理;将危险驾驶、交通肇事、故意伤害(轻伤)、普通的盗窃案、法定刑3年以下有期徒刑等案件,确定为简类案件,依法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办理。
    确定专人办理。该院成立简易刑事办案组、涉众犯罪办案组、职务犯罪办案组等,根据办理公诉案件时间长短及个人能力,确定办案组人员组成并相对固定。案管部门受理案件后,按案件类别随机分配给办案组承办人。
    精简办案模式。该院对可以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规定不超过20天的审查起诉期限,根据案件具体情况,简化审查报告内容和格式,庭审中采用集中出示证据、发表公诉意见主要围绕量刑展开;同时加强与法院、公安分局的协调,积极探索简易程序案件集中移送审查起诉、集中提起公诉、集中开庭审理的集约化办案模式,节约司法资源,提高办案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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