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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8-31 第21版:法治南阳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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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峡县法院 诉前调解获民点赞赠锦旗

作者: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王晶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57
    本报讯(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王晶雅)“真是谢谢胡大姐,没想到我不用打官司就把钱要回来了,既省时又省力,实在是太方便了!”近日,西峡县城关镇的任某来到西峡县法院诉前调解室,为负责诉前调解的胡法官送来了一面写有“何须对簿公堂,这里可诉衷肠”字样的锦旗表示感谢。
    2015年年初,杨某因生意周转向任某借款100万元,到约定的还款期限后,杨某仅归还了20万元,下余80万元及利息迟迟没有偿还。无奈之下,任某来到该院提起诉讼,要求杨某归还本金80万元及利息40万元。立案法官在详细了解了案情后,发现此案事实清楚,法律关系明晰,初步判断该案有调解的可能性,便向任某发放了《诉前调解告知书》,并向其释明诉前调解的相关事宜。在征得任某同意后,立案法官将案件转送至负责诉前调解的返聘退休法官胡娅丽手中,胡娅丽在了解基本案情后,当场和杨某取得联系,得知其同意调解后,便立即将杨某叫至法院,做起双方的调解工作。通过耐心释法明理,杨某表示同意还款,最终在胡娅丽的主持调解下,双方达成一致调解协议,约定了分期还款期限。胡娅丽当场带其到立案庭为其出具一份具有法律效力的民事调解书,案件得以快速解决。
    调解书生效后,杨某并未按期履行,任某向该院申请执行。执行干警依法对杨某被保全的两套房屋进行强制执行,及时为任某挽回损失,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近年来,针对民事诉讼案件迅速上升的现状,该院立足辖区实际,积极开展诉前调解工作,成立诉前调解办公室,返聘工作经验丰富的退休法官负责诉前调解工作。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通过释法明理进行调解,尽快化解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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