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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31
2017-08-31 第17版:法治南阳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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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法官巧调解以物抵债案件结

作者:通讯员常照军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588
  本报讯(通讯员常照军)近日,南阳市卧龙区法院执行法官李继春利用多种强制措施巧妙调解,采取以物抵债的方式,成功执结一起申请执行人四处上访的民间借贷纠纷案件,实际到位14.85万元。
  2015年5月1日,任某找到李某商量借款的事情,经协商,李某借给任某10万元,并约定利息为月息5分。借条出具后,李某按照任某的要求,通过银行向其转款10万元。到期后,经李某多次催要,任某拒不还款,无奈之下,遂将任某告上了法庭。法院判决任某向李某和鲁某支付借款本金10万元,并按照年利率24%支付利息。判决生效后,任某仍拒不履行,李某申请强制执行。
  执行案件立案后,承办法官李继春立即向被执行人任某送达了协助执行通知书,并着手查找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经多次查询后,没有找到被执行人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在执行期间,承办法官多次找被执行人谈话,督促被执行人尽快履行,可被执行人不仅不配合执行,反而连法官的电话也不接了,玩起了失踪。
  8月28日,执行法官根据申请人举报信息,将“老赖”任某抓获,并拘传至法院。到了执行局,任凭执行法官怎么做思想疏导工作,任某总是以没钱为由拒绝履行。针对任某拒绝履行法律义务的行为,执行法官经请示院领导后,决定对其司法拘留15天。任某及其亲属见法院动了真格,终于答应以一辆奥迪车作价14.25万元抵结案款,剩余利息部分在与申请人协商后,双方同意以6000元结清,案件顺利执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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