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一版    下一版
   
网站首页 | 数字报首页 | 版面导航 | 系列报刊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31
2017-08-31 第17版:法治南阳 大 |  中 |  小 
www.santc.com www.xsguan.com www.ma-mo-ru.com http://www.santc.com/193.htm www.xsguan.com www.duxiaba.com www.xianwenge.com www.oo0q.com
南阳中院执行发力不断

强制清场彰显法律尊严

作者: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白丞博马骏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992
    本报讯(记者王海锋实习记者刘震通讯员白丞博马骏)“快看,这么多法院的警车同时出动,肯定又是抓‘老赖’的!”8月29日8时,南阳市镇平县健康路上警笛长鸣警灯闪烁,由20多台警车、消防车、救护车等组成的车队快速驶过,引起了路人注目。此行的目的地是位于镇平县城紫金山路某超市,不过这次不是抓“老赖”,是南阳中院执行局在镇平县法院的配合下到镇平某超市进行执行清场活动。
    执行现场位于该超市一楼的服装区,公安特警协助封锁执行区域所有入口,法官们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公证人员等的见证下准备清点物品进行搬移。
    涉案房产原系镇平县某置业公司所有。2013年该公司向南阳市某银行借款两千余万元,并将涉案房产设定作为抵押物。借款到期后,该置业公司无力偿还,被银行诉至该院。2015年5月份,该院作出判决,判令该置业公司归还借款本金2125万元及利息。判决生效后,该置业公司拒不履行判决,案件进入执行程序。该院对抵押房产进行查封,并于2015年下半年至2016年期间多次在房屋现场张贴查封公告。2016年10月,该房产经依法评估拍卖后,由南阳市某机器公司购得。在涉案房产查封期间,因案外人王某提起行政诉讼及执行异议,执行程序一度受阻。后南阳市某银行向法院提供了担保并要求继续执行,案件开始继续执行。
    因涉案房产由某大型超市使用,为了执行该案,法官们先后10余次来到该超市,规劝超市负责人余某,腾空拍卖区域房屋并交付买受人,但余某不顾法院查封该房产的事实,依然将其出租给商户经营,进行服装零售,妄图对抗法院执行。经多次谈话和劝阻无效后,该院以余某拒不履行协助义务为由作出对余某的拘留决定,目前余某在逃,再也没有了往日的强硬。
    由于涉案房产近5000平方米,由大型超市使用且正在营业中,如何保障清场安全、顺利,对执行干警们是一个巨大的考验。为了确保圆满完成本次清场任务,该院抽调精兵强将120余人,协调公安特警50余人,联合消防大队、医院等部门参与到行动中,保证人员、装备充足,能够随时处置任何突发情况。为了保证本次执行活动的公正公开透明,该院还邀请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检察员及公证处工作人员到场,参与见证执行。
  “只要是存在阻力的执行案件,尤其是重大疑难‘骨头’案,我们都会经过多次认真研究,制订最详细的执行方案,配齐配强人员和装备,保证一出击就能打中‘老赖’们的‘七寸’!”南阳中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丁建民说。
 
地址:河南省郑州市郑汴路136号院
邮编:450004 电话:0371-86178060 传真: 0371-86178007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技术支持:北京紫新报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