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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往期回顾:    高级检索   出版日期: 2017-08-31
2017-08-31 第11版:法治现场 大 |  中 |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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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公务途中法院干警救人

作者:记者陈磊特约记者朱剑锋通讯员王珊史春光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600
    本报驻马店讯(记者陈磊特约记者朱剑锋通讯员王珊史春光)8月28日上午,泌阳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邱永建一行在去高邑乡执行公务途中,突遇交通事故现场。他们立马下车救人,积极维持现场秩序,为抢救伤者赢得了宝贵时间,赢得了群众的称赞。
    当天上午9时许,泌阳县法院执行局副局长邱永建,执行干警梁曦,法警李想、王华涛等人在执行公务时,行至高邑乡高速路口向东300米处,突然看到一辆摩托车与一辆电动车在高速行驶过程中相撞。
    邱永建果断决定:一半人去高邑执行公务,另一半人下车救助伤员、维持秩序。邱永建拨打了120急救电话和交通事故处理电话,将现场情况传递给120急救中心、公安局。
    干警下车救人时发现,此次事故共有4人受伤,其中一名女子的胳膊已经骨折,一名小朋友的脖子被划伤。在等待救援的过程中,伤者血流不止,现场没有急救设备,人们也不知伤者是否有其他伤情。邱永建告诉伤者不要移动身体,避免二次受伤,等待专业人士前来救援。
    现场围观群众较多,又处在车流量较大的路段,为防止二次事故的发生,干警积极维持现场秩序,疏导过往车辆。随即,救护车赶到,邱永建帮医护人员将伤者送上救护车后,悄悄离开。
    记者闻讯后采访了邱永建,问他当时的想法。邱永建说:“看见几个伤者躺在地上痛苦难忍,我们来不及多想,第一反应就是救人。”“常年在外奔波,谁还没有个困难?只要力所能及,肯定是能帮就帮。这既是作为一名党员干部应该做的,也是做人的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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