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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19 第17版:特别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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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钱上网起歹念抢劫31元获刑两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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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4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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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19岁的花样年华,正是在学校读书吸取知识的时侯,然而,他却因没钱上网,便伙同未成年人抢劫了未成年人,结果为了31元痛失自由。经卫辉市检察院对李某提起公诉后,今年5月,该市法院一审以抢劫罪判处被告人李某有期徒刑两年,并处罚金1000元。 2014年11月25日晚9时许,李某伙同未成年人赵某、任某、段某(另案处理)等人从一家网吧上网出来,因身上没钱,就想起了一条来钱的“捷径”:抢劫。于是,他们就来到一家学校门口,当看到殷某、武某、郭某(均系未成年人)从学校出来,就上前将4被害人拦住,强行将4被害人带至一偏辟处,赵某、任某、段某对4被害人进行恐吓、威胁、殴打,被告人李某向其中一名被害人要钱,在被害人交出部分现金后,又对被害人进行搜身,4人迫使4名被害人交出财物共抢走现金31元。 (周红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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