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2015-06-19 第16版:法治中国
| 大 | | 中 | | 小 |
|
|
男子酒后窒息身亡仨“酒友”被强制赔偿 |
|
|
作者: 来源:河南法制报 字数:366 |
|
|
|
据新华社电记者6月17日从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保靖县了解到,保靖县法院本月强制执行了一件醉酒致死赔偿案件,案件中一人喝醉因呕吐物吸入呼吸道窒息身亡,法院判处其三名“酒友”共同赔偿1.2万元。 2013年12月4日,张旭(化名)和朋友在宿青(化名)家吃饭,四人一起喝了大概两斤白酒。张旭喝醉后被同伴扶到了房间睡下。晚上11时许,张旭被发现神志不清,之后被送往医院,经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张旭系呕吐物吸入呼吸道致机械性窒息死亡。 之后,张旭的家人将三名“酒友”诉至法院。法院审判认为,三名被执行人因未尽到完全合理安全保障注意义务导致张旭死亡,应承担一定的民事赔偿责任,对死者家属进行赔偿。 判决生效后,三名被执行人一直没有赔偿,张旭家人依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近日,经法院调解,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达成和解,并兑付了全部赔偿款1.2万元。 |
|
|
|
|
|